為確保《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順利實施,環境保護部于12月28日~29日召開《條例》宣傳貫徹培訓會,解讀《條例》及其配套政策,提高環保部門固體廢物管理人員貫徹執行《條例》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據了解,相關配套文件已經基本編制完成,將與《條例》同步實施。《條例》實行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生産者應當承擔電器電子産品廢棄後的管理責任,這是我國環境管理制度的一大創新。
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在會上表示,《條例》頒布以來,環境保護部先後制定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發展規劃編制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及報送信息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等配套文件。環境保護部會同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商務部聯合發佈了《關於組織編制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發展規劃(2011~2015)的通知》。國家發改委會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目錄(第一批)》。財政部也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將上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萬本太指出,《條例》的實施還存在管理經驗不足,基層監管能力薄弱,監管任務艱巨,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存在重復建設風險等問題。對這些問題要通過合理佈局、強化監管、建立相關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宣傳等加以解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保局有關固體廢物管理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此次培訓。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以及環境保護部等多個部門代表參加了會議並對《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進行了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