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0〕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2011年元旦、春節將至,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
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確保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對於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做好2011年各項工作,實現“十二五”時期良好開局,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産黨成立90週年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結合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全面加強節日期間安全生産各項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産監管責任,抓緊研究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並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的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各生産經營單位特別是節日期間繼續施工和生産的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領導現場帶班等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要加強節日期間在崗職工的安全教育,防止鬆懈麻痹情緒,確保安全生産。
二、集中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治理整頓,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認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0〕26號)的部署要求,針對節日特點,在節前集中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和專項治理整頓,突出抓好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化工、冶金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一是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水運、民航、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加大交通安全監管和執法力度,尤其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重點路段的監督檢查,嚴防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和無證無照經營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根據客流量和冬季氣候特點,精心組織春運期間的運力,合理安排車次、船期、航班,確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強化車站、碼頭、機場的安全檢查措施,堅決防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站上車(船、飛機)。
二是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35號)要求,針對冬春季節火災易發、高發等特點,加強高層建築、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領域及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賓館飯店、商場網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嚴防火災事故。要嚴格大型集會、煙花燃放等活動的審批管理,嚴格制定並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嚴防擁擠、踩踏等傷亡事故。
三是切實抓好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工作。要按照國務院召開的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 加大對已關閉礦井、技改礦井、新建礦井和停産整頓礦井的監控力度,嚴防節日期間搶任務、突擊生産,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産,嚴查非法違法生産行為。要繼續抓好金屬非金屬礦山特別是井工開採礦山、尾礦庫、排土場等的巡查、監控,嚴防透水淹井、尾礦庫垮壩、排土場坍塌及炮煙中毒等事故發生。要加強石油天然氣企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嚴防油氣井井噴失控、油氣泄漏、平臺傾覆等重特大事故。
四是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節日前後是煙花爆竹生産銷售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高發期,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3號)精神,從生産、經營、運輸、儲存、經銷和燃放等各個環節著手,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要繼續抓好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嚴防危險化學品丟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發生。
五是加強建築施工等其他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要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要全面加強對冶金、有色、建材、輕工、紡織、民爆物品、特種設備、農業機械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要加強城鄉各項基礎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故障搶修,確保節日期間供電、供水、供暖、供氣設備設施安全運轉。
六是認真做好節日期間停産和節後復産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要加強對節日期間停産、節後復産企業的安全監管監察,督促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制定並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停産檢修作業和節後復産時的安全保障技術措施;按照“誰驗收、誰負責”原則,嚴格執行復産驗收制度,對未經驗收的高危行業企業一律不準恢復生産,對擅自復産的要嚴肅查處。
三、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針對冬季天氣寒冷乾燥、雨雪冰凍災害多發的氣候特點,立足超前防範,督促有關生産經營單位認真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和物資儲備等工作,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巡查監控,落實防火防塵、防寒潮大風、防雨雪冰凍災害、防凍裂泄漏等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間的預報預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和通報制度,及時將自然災害預報預警信息通知到企業。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落實。要加強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煙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強群眾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逃生能力。
四、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要嚴格落實企業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撤人命令的決策權和指揮權,嚴防因處置不當、不及時造成傷亡事故。要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全面做好生産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要密切關注互聯網、新聞媒體披露及群眾舉報的事故信息,組織人員及時核查,對情況屬實的事故要及時按規定上報並妥善處置。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