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
第195號
現將2010年民政部-中央財政匯繳專戶接收的救災捐贈資金及撥付使用情況公告如下:
一、救災捐款接收情況
民政部本級接收各類救災捐款304001.116263萬元。具體是:
(一)玉樹地震救災捐款279963.069905萬元。其中:
1. 民政部本級直接接收社會捐款151992.745488萬元(其中定向捐款19107.874382萬元,非定向捐款132884.871106萬元)。
2. 中央各有關部門轉入8571.309847萬元(其中定向捐款6644.104193萬元,非定向捐款1927.205654萬元)。
3.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轉入34.95457萬元(其中定向捐款33.09957萬元,非定向捐款1.855萬元)。分別是:中國綠化基金會轉入20.146萬元,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1.08萬元,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12.95357萬元,中華環保基金會0.775萬元。
4. 各級民政部門、部分地方慈善會轉入119364.06萬元。
(二)舟曲流石流救災捐款20512.251135萬元。
(三)汶川地震後續捐款2623.605147萬元。
(四)旱災捐款218萬元。
(五)洪澇災害捐款682.837406萬元。
(六)雪災捐款1.35267萬元。
二、撥付使用情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民政部已將上述捐款全部下撥。具體是:
(一)撥付青海省玉樹地震救災捐款279963.069905萬元。
青海省已將首批撥付的玉樹地震救災捐款中的16億元落實到400個項目,目前正按項目進度陸續撥付。餘款及後續撥款正與玉樹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項目進行對接。
(二)撥付甘肅省救災捐款22627.208952萬元。捐款中,舟曲泥石流捐款20512.251135萬元,目前,甘肅省正在將舟曲泥石流災區恢復重建規劃項目與捐款對接。汶川地震後續捐款2113.605147萬元,除定向捐款158.429169萬元按捐贈者意願,通過甘肅省工會用於救助困難職工外,其餘捐款由甘肅省統籌用於汶川地震災區恢復重建。
(三)撥付四川省汶川地震後續捐款360萬元,已按捐贈者意願,通過四川省工會用於救助困難職工。
(四)撥付陜西省汶川地震後續捐款150萬元,已按捐贈者意願,通過陜西省工會用於救助困難職工。
(五)撥付雲南省旱災捐款218萬元,由雲南省統籌用於解決旱災區群眾冬春生活困難。
(六)撥付海南省洪災捐款682.837406萬元,由海南省用於災區倒損民房恢復重建。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