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企業是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載體。通過深化改革推動金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金融業穩定健康發展,充分發揮金融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對加快金融企業改革做出了前瞻性部署,要求推進國有金融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穩步發展多種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業;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提高金融企業的資産質量、盈利能力和服務水平。
“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重點金融企業改革,在面對國內外環境的複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的情況下,基本完成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平穩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革,有效促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積極參與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和保險公司改革。通過不斷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重點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水平日益加強,經營實力和財務狀況顯著改善,中國金融業的整體面貌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一、基本完成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
銀行業是中國金融業的主體,工、農、中、建、交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居於銀行業的主導地位。不斷推進大型商業銀行改革,意義重大。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人民銀行)穩步、有序地推進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在認真總結我國經濟與金融體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領導小組確定了包括國家注資、處置不良資産、設立股份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擇機上市等改革步驟的總體方案。結合各家銀行的實際情況,按“一行一策”的原則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在國家注資時,成立匯金公司,由其代表國家對試點銀行履行出資人職能,明確了對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與措施。在處置不良資産時,嚴格進行外部審計,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採取市場化模式處置不良資産,努力減少損失,防範道德風險。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按照産權清晰、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要求,制訂了公司治理與內控指引。在引進戰略投資者過程中,堅持國家絕對控股和公平競爭、擇優選擇的原則,同時努力發揮戰略投資者在完善公司治理、推動技術和業務合作方面的作用。在公開上市時,週密部署,靈活機動選擇發行H股和A股。對股改所涉及的財政稅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國有土地經營管理、人事管理、工商登記註冊、金融監管等方面均制訂了相應的配套政策。同時,及時確立改革分階段的達標標準,建立定性、定量考核指標體系。
“十一五”期間,工、中、建、交四家大型商業銀行先後完成財務重組和股份制改革工作,並在香港聯交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家果斷啟動了農業銀行改革,通過匯金公司向農業銀行注資1300億元人民幣的等值美元。2010年7月,在境內外資本市場劇烈波動的環境中,農業銀行成功實現了A+H股的公開發行上市。至此,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在此期間,大型商業銀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斷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深入推進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改革,著力加強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益,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突出體現在:
大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不斷完善,內部改革進一步深化。一是公司治理架構不斷規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之間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的架構與機制,新的體制和機制日益發揮重要作用。二是內控機制和管理能力不斷增強,風險防範體系不斷完善,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基礎管理不斷加強,風險文化逐步建立。三是與戰略投資者的業務和技術合作計劃全面落實,戰略投資者在改善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轉換經營機制、完善風險控制、開發金融産品、改善金融服務和推動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作用明顯,引“智”和引“制”效應逐步體現。四是通過公開發行上市,建立了市場化的資本金補充機制,規範了信息披露,加強了對高級管理層的履職約束,資本市場對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促進和監督作用明顯增強。同時,顯著擴大了A股市場規模,提高了A股公司整體投資價值,對市場的穩定作用明顯,有力促進了境內資本市場的發展。
大型商業銀行改革的社會效應和財務效益顯著提升。一是服務國民經濟、服務社會的效率和能力不斷增強。大型商業銀行在改革中踐行科學發展觀,著力轉變發展模式和增長方式,不斷改進流程和管理制度,為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提供多層次、多方面的金融服務。同時,加快推進理念、産品、業務和技術創新,提升競爭力,注重社會責任投資,促進服務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財務狀況根本好轉,呈現較強的可持續性。大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顯著提高,資産質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風險控制能力明顯增強,尤其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下,仍保持較強的盈利水平和抗風險能力。截至2010年9月末,工、農、中、建、交五家大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57%、11.38%、11.73%、11.64%和12.53%;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15%、2.08%、1.10%、1.14%和1.22%;稅前利潤分別為1663億元、892億元、1074億元、1438億元和379億元。大型商業銀行的平均總資産收益率(ROA)和凈資産收益率(ROE)逐年提高,接近並逐漸超過資産排名前20名的國際銀行平均水平。三是市場地位和實力顯著提升,國家注資獲得明顯收益。根據英國《銀行家》雜誌最新評選結果,工、建、中、農、交行分別位列全球銀行稅前利潤總額第1、2、7、14和19位。目前,國有股權在大型商業銀行居於控股地位,賬面溢價可觀,分紅收益穩定增加,國有資本實現了保值增值。
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以及財務實力和經營狀況的根本改善,為中國金融監管標準和準則的國際化奠定了基礎。大型商業銀行改革推進的外部審計和境內外上市,大大推動了中國金融監管和會計準則國際化的進程。目前,中國銀行業監管標準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相關監管標準基本接軌,企業會計準則也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近。正是由於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大型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持續改善,夯實了微觀金融基礎,才使得中國有條件採取更為國際化的監管標準和準則。同時,監管標準和準則的國際化,也為確保中國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和金融穩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穩步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
政策性金融作為商業性金融的重要和有益補充,對於支持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實現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以及有效應對國際及區域金融危機衝擊等方面,都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隨著世界經濟格局的深刻調整和中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政策性金融機構面臨的國際國內經濟金融環境、所承擔的任務和政策目標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面對新的國際國內經濟環境,我國需要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穩定外需、擴大內需,並著力支持實體經濟實施“走出去”戰略,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更大的作用和功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了政策性銀行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則,提出首先推進開發銀行改革,進出口銀行和農發行也要進行內部改革,增強資本實力,為進行全面改革創造條件,並要求繼續發揮政策性金融圍繞國家戰略服務、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十一五”期間,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穩妥地推進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發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改革工作。目前,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開發銀行商業化轉型工作穩步推進。2007年末,國家通過匯金公司向開發銀行注資200億美元;2008年12月16日,開發銀行股份公司正式掛牌。開發銀行股份公司成立後,建立了較為規範的“三會一層”公司治理架構,組建了董事會、監事會專門委員會;制定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和行長工作規則等公司治理基本制度,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優化全面風險管理架構,風險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股份公司掛牌以來,開發銀行克服了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經營業績平穩提升,不良貸款率一直保持在較低水平。二是進出口銀行和中信保改革平穩推進。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相關的改革工作小組,圍繞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定位、業務範圍、風險控制、治理結構等主要問題開展深入調研,推動兩家機構紮實進行內部改革,促進其不斷改進政策性金融服務。三是農發行職能調整和內部改革取得一定進展。結合農村金融體系整體佈局,人民銀行牽頭對農發行改革發展問題多次開展基層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目前,農發行全面改革的前期研究和準備工作穩步推進。
三、積極推動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革發展
“十一五”期間,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先後在境內A股市場和香港H股市場成功上市,公司治理進一步完善,市場約束進一步加強。同時,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推進光大集團和廣東發展銀行重組改革。2007年以來,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的推動和協調下,光大集團重組改革工作圍繞光大銀行財務重組、光大實業公司設立和光大金融控股公司組建全面展開。2007年11月,匯金公司向光大銀行注資200億元人民幣的等值美元;2010年8月,光大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由於歷史原因,廣發行的不良資産比率較高,資本充足率為負數。2006年,廣東省政府牽頭會同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推進廣發行改革重組工作。廣發行在剝離不良資産的同時,實行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廣發行重組取得了重大進展,資本充足水平顯著提升,資産質量明顯改善。
四、有效促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
國家在積極推動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同時,也不斷推進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不斷完善其産權制度和管理體制。“十一五”期間,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管理體制框架初步形成,産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各項業務迅速發展,風險狀況明顯改善,經營效益持續好轉,支農主力軍地位進一步增強。截至2010年9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的各項貸款餘額為5.7萬億元,佔全國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為12.3%,涉農貸款和農戶貸款餘額分別為3.8萬億元和2.0萬億元。産權改革進展順利,法人治理結構初步建立。截至2010年9月末,全國共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的統一法人農村信用社2014家,農村商業銀行64家,農村合作銀行212家。部分農村信用社在明晰産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參與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五”期間,為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在國務院的統一安排和部署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
一是牽頭證券公司重組。證券公司重組是特定市場背景下的重大政策措施。2005年,證券公司風險全面顯現,如果按照市場化原則,對高風險證券公司特別是一些大型證券公司實施市場退出,在當時的市場環境下,不利於投資者信心恢復和市場穩定。權衡利弊,按照行政指導和市場化相結合的原則,人民銀行會同證監會、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以匯金公司、中國建銀投資作為重組平臺,採取股東注資、提供流動性支持以及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研究確定了銀河證券等9家證券公司的重組方案。2006年底,9家證券公司的重組工作基本完成,不僅有效化解了證券公司風險,維護了證券市場穩定,而且通過資源整合,明顯增強了被重組證券公司的綜合實力。
二是做好德隆係風險處置工作。2004年4月德隆風險爆發後,人民銀行作為德隆風險處置小組的主要成員單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關於處置德隆係風險的總體意見》,確定由華融資産管理公司託管德隆係,以市場化方式進行處置。作為工作層面牽頭協調單位,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有關政策,及時研究解決風險處置中遇到的問題,最終實現了德隆從實業和金融機構中全面平穩退出的目標,最大限度減少了國家和債權人的損失。
三是積極推動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汲取證券公司風險形成的經驗教訓,人民銀行積極推動有關部門修訂和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一是推動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為改變被處置證券公司個人債權收購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彌補由人民銀行再貸款支付可能引發的道德風險,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2005年8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成立,標誌著證券公司市場化風險處置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二是推動建立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南方證券風險處置為契機,人民銀行要求利用國家公共資金和資源進行重組的證券公司必須率先實現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第三方存管。2007年8月該制度在全行業實施,從機制上杜絕了證券公司挪用客戶結算資金等違規事件的發生。三是推動交易所國債回購制度改革,從制度上保證了投資者資産的安全。
四是配合證監會妥善處置28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期間,人民銀行配合有關部門,先後對南方證券等28家高風險證券公司實施了行政處置。研究制定了《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實施辦法》、《關於個人債權收購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等政策,為風險處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認真做好金融穩定再貸款的審查、發放、管理工作,確保了再貸款資金及時到位,保證了個人債權收購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彌補工作的順利進行。
2007年8月,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圓滿結束,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證券公司長期積累的風險得到妥善解決,為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奠定了基礎。
六、積極推動保險公司改革發展
“十一五”期間,為有效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提高保險業整體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積極推動保險公司改革發展。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再集團)是我國境內唯一的國有獨資再保險公司。2006年底,針對中再集團經營困難,資本金嚴重不足,不能滿足保險業發展需要的狀況,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保監會等部門按照國務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重在改革經營機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改善內部管理,提高隊伍素質,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借鑒大型商業銀行和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成功經驗,積極推動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再集團)股份制改革工作。2007年4月,匯金公司向中再集團注資40億美元。同年10月,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掛牌成立。此外,部分保險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上市等工作也取得了積極進展。通過股份制改革和上市,保險公司資本實力得到增強,股權結構明顯改善,市場化經營理念顯著增強,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實現轉變,公司治理框架逐步建立並規範,市場微觀主體發展實力逐步增強,償付能力水平大幅提高,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
“十一五”期間,金融企業改革成效顯著,有效促進了中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銀行業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抗風險能力大大增強,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水平均顯著提高。截至2010年11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資産突破92萬億元,比“十一五”期初增長了1.47倍;資本充足率達標的商業銀行由“十一五”期初的53家增加到目前的全部達標。通過改革開放,銀行業不斷改進服務的理念、手段和方式,服務功能日益完善,生存和發展能力大幅度提高。無論是按資産規模、資産質量、盈利能力衡量,還是按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例衡量,當前中國銀行業的整體實力都處於歷史的最好時期。證券業規模迅速擴大,資本市場功能進一步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截至2010年10月末,106家證券公司總資産超過2.24萬億元,62家基金公司管理資産超過2.51萬億元,分別比“十一五”期初增長6.30倍、4.32倍。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得到提升,成為優化金融結構、提高金融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截至2010年11月末,保險業總資産達4.9萬億元,比“十一五”期初增長了2.20倍。通過改革,中國金融業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金融機構實力明顯增強,金融市場信心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與安全性不斷增強,經受住了本輪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為中國經濟抵禦國際金融危機、保持健康平穩運行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也為國際金融體系的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0年,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聯合組成的FSAP評估團對中國金融體系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評估。評估團充分肯定了中國金融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認為過去幾十年中國在金融體系改革和發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自2003年以來,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前瞻性地推進金融領域重點行業和機構的改革,夯實防範金融風險的微觀基礎,維護金融體系穩定。主要金融機構的改革、資本市場的創立、審慎監管制度的引入、加入世貿組織後金融體系的全面開放等,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儘管“十一五”期間中國金融業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果,但隨著經濟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以及中國經濟不斷融入全球經濟,中國的金融體系在面對前所未有的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展望“十二五”,我們要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繼續深化金融改革,不斷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進一步提升金融業穩健性標準,促進金融體系健康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