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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部署春節假日旅遊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3日   來源:旅遊局網站

關於做好2011年春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假日辦(2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1年春節即將到來。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相關部門,要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圍繞2011年“中華文化旅遊”這一主題,按照“安全、質量、秩序、效益”四統一的假日旅遊工作目標,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確保春節假日旅遊安全有序

    (一)突出抓好出行安全。針對春節假期出行密集、客流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等特點,及早制定運力調配和客流疏導方案,特別是應對雨雪冰凍、大霧天氣的應急預案,避免大範圍的遊客滯留。加強旅遊客運監管和交通設施維護,嚴查非法運營和超時超載運營,增強重點時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標誌和警力部署,嚴防發生重特大旅遊交通事故。

    (二)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嚴格春節期間各類旅遊節慶活動的安全審查和管理,認真落實“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企業和大型活動組織者是安全生産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生産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和檢查監督,確保春節假日旅遊的車輛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設備安全、活動安全、消防安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假日旅遊安全工作的領導。

    (三)認真排查安全隱患。春節前2O天內,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部署各類旅遊接待單位全面開展安全大檢查。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重點部位、薄弱環節和敏感場所的安全工作。對旅遊道路交通、旅遊客車、遊船、纜車、索道等運載工具和遊藝設備,滑雪、蹦極、探險、水上運動等旅遊項目,易發群體踩踏、火災、食物中毒等場所,要認真做好隱患排查、預案演練和現場疏導工作。

    二、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四)豐富節日文化生活。深入挖掘春節傳統文化內涵,積極組織推出文化內容豐富、群眾參與性強的旅遊節慶活動以及民俗旅遊、鄉村旅遊、冰雪旅遊、文化旅遊、康體健身等假日旅遊産品。重點加強對農村春節傳統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組織,豐富農民節日生活。

    (五)提升旅遊服務水平。落實好假日景區門票優惠政策,嚴禁門票違規漲價。落實好博物館、金融服務網點、郵政服務網點等適當延長開放和服務時間的要求。各類經營場所的公用廁所一律向遊客開放。進一步提升鄉村旅遊服務水平,滿足城鄉居民假日旅遊消費需求。

    (六)完善旅遊公共服務。交通運輸等部門要科學調配運力,及時增加車次班次,改進售票服務,方便群眾購票;加強對自駕車出行服務,增開高速公路收費、加油站服務窗口,確保遊客“來得了、散得開、回得去”。氣象、國土等部門要加強氣象、地質災害預報等相關服務。旅遊等部門要加強對旅遊供求的市場預測,推動行業、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産品,積極引導城鄉居民出遊安排。旅遊景區點和旅客集中場所要做好遊客吃、住、行、醫等各項服務工作。

    (七)營造良好節日氛圍。要豐富節日文化市場,積極組織文藝演出、民俗和節慶活動。各類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豐富多彩的假日旅遊休閒活動,倡導旅遊接待單位誠信經營、文明服務、優質服務,引導遊客文明旅遊、健康旅遊、綠色旅遊、理性消費。

    三、大力規範假日旅遊市場秩序

    (八)加強信息引導服務。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12301電話以及車站、廣場、景點信息屏等載體,動態發佈交通、住宿、遊覽、氣象、衛生以及節日市場供求、價格等出行實用信息,引導百姓錯峰出行,理性出遊。遇有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必須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安定人心。

    (九)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組織聯合執法,加強市場檢查,查處各種非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以次充好、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不按合同履行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遊客投訴受理,確保投訴電話24小時暢通和有人值守。

    (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加強對假日旅遊工作的輿論監督,提高假日公共服務水平。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要及時曝光。引導接待單位誠信經營,旅遊者互律自律,維護假日市場秩序。四、確保假日旅遊工作運轉順暢

    (十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切實做好假日旅遊組織協調工作,保持聯絡暢通,保證高效運轉。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上下聯動,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檢查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到位。1月20日前,各級假日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受理遊客舉報投訴。

    (十二)認真落實值班制度。各級假日辦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解決假日旅遊中的矛盾和問題。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和續報。凡因值班值守脫崗影響聯絡暢通,瞞報、遲報、漏報延誤處置時機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相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十三)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各省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列入全國春節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各旅遊城市、景區假日辦,要按規定向全國假日辦及時報送有關旅遊統計數據。本地區假日旅遊的市場預測情況、準備工作和有關建議等,請於1月20日前報全國假日辦。

    聯絡電話:010—65201718,65201735;

    傳 真:010—65201700;

    電子郵箱:jiari@cnta.gov.cn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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