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中藥飲片監督管理,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就加強中藥飲片監督管理工作有關要求發出通知。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食品藥品監管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充分認識加強中藥飲片監管對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強化基本藥物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依法加強轄區內中藥飲片的生産、經營和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中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保障中藥飲片質量;應加強中藥飲片生産、經營行為監管,嚴禁生産企業外購中藥飲片半成品或成品進行分包裝或改換包裝標簽等行為;嚴禁經營企業從事飲片分包裝、改換標簽等活動;嚴禁從中藥材市場或其他不具備飲片生産經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採購中藥飲片;各級衛生行政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中藥飲片使用環節的監管,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對飲片的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將中藥飲片監管列為重點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加強監管工作方案並開展監督檢查,強化中藥飲片生産、流通及使用環節日常監管工作,加大中藥飲片抽驗和檢查力度,強化中藥飲片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藥房中藥飲片質量的監管,強化醫療機構調劑使用中藥飲片的監督。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加強對各地中藥飲片監管工作的指導,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並適時組織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