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0年中國貨幣政策大事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01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0〕5號),提出積極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及時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並做好專項監測。

    2月1日至2日,召開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09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1日,發佈《200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均衡增長,同時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銀發[2010]79號),加強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保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穩定、有效運行,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八個部委出臺《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支持文化産業發展振興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産業的金融服務,促進文化産業的振興和發展繁榮。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白俄羅斯國家銀行簽署《中白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該協議是我國與非接壤國家簽訂的第一個一般貿易本幣結算協議,也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實施後的區域金融合作的新進展,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中白兩國經濟合作,便利雙邊貿易投資。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春季農業生産和西南地區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00號),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機構支持春季農業生産和抗旱救災必須的流動性需求,切實加大對春季農業生産和抗旱救災的有效信貸投入。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一季度例會。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0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關於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21號),及時出臺支持災區抗震救災的特殊金融服務措施,要求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支付清算、國庫等系統通暢運營,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投入,滿足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5月10日,發佈《2010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要求以創新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為突破口,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産品;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創新類金融産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産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發〔2010〕170號),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多方面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密切跟蹤監測並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做好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工作。

    6月8日,發佈《2009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簽署了金額為35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動雙邊貿易和投資,加強雙邊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已公佈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193號),提出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186號),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範圍,增加國內試點地區,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試點業務範圍擴展到貨物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結算,以進一步滿足企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實際需求,發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積極作用。

    7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二季度例會。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0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3日,為推動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211號),明確了黃金市場未來發展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7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對《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有關內容進行解釋説明,並要求各地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8月5日,發佈《201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力做好甘肅、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地區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26號),提出落實好災前住房重建貸款因災延期償還政策、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加強貸款管理、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復災區各項金融服務功能等意見。

    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0]217號),允許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使用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9次例會決定,對四川等8個省(區)轄內喜德等27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9.61億元。

    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0〕249號),明確境外機構可申請在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該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9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71號),強調保持對災區金融支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三季度例會。

    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産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産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關於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0]91號)。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0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

    11月2日,發佈《2010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9日,為防範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59號)。

    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2010]316號)發佈,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認真履行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工作職責,準確把握監測考核重點,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原則,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場準入政策的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鞏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22日,為促進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雙邊貿易,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滿足經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12月15日,俄羅斯莫斯科貨幣交易所正式掛牌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分析經濟金融和貨幣信貸形勢,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加強優化信貸結構,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月13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市時間調整為16:30。

    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宏觀審慎要求,加強自我調整信貸行為,保持信貸適度增長,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四季度例會。

    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上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動性再貸款利率由3.33%上調至3.85%;一年期農村信用社再貸款利率由2.88%上調至3.35%;再貼現利率由1.80%上調至2.25%。

 
 
 相關鏈結
· 人民銀行公佈《2010年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
· 讓百姓的錢袋子鼓起來——訪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
· 人民銀行發佈2010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
· 人民銀行召開支付結算會議 部署2011年工作任務
· 人民銀行表示目前沒有發行大面額紙幣計劃
· 人民銀行副行長表示目前沒有發行大面額紙幣計劃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