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青海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透露:今年公安交警部門要在完成保平安、保暢通、保和諧的重大任務和使命中,實現五個新突破,進一步為青海省“四個發展”創造安全暢通有序交通環境。
一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要實現新突破。即加快事故多發路段、交通安全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採取果斷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隱患,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完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從基礎設施建設源頭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要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真正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是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要實現新突破。交警作為公安機關人數最多、社會行政管理職能體現最明顯的警種之一,社會管理創新的責任重大、任務十分艱巨。為此,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必須精心策劃創新管理的新措施,把社會管理創新作為一項長期性、戰略性的系統工程來抓,既要體制機制上尋求突破,又要在政策和技術層面上攻堅克難,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門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信息化建設和應用要實現新突破。各級公安交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在深化認識上下功夫,在強化學習培訓上下功夫,在強化實際應用上下功夫,形成異常業務分析和預警機制,實現交通管理工作的綜合分析、研判、決策和指揮,增強基層實戰能力和服務群眾的能力。
四是執法規範化建設要實現新突破。青海省經濟社會發展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全體民警要積極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形勢,以“創先爭優”活動為載體,進一步排查整改突出問題,加強執法規範化教育培訓,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培養一批辦案能手和執法標兵,強化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對基層單位和一線民警的執法監督和指導,以提高執法質量、減少執法問題,著力打造一支人民滿意而公正廉潔執法的警隊。
五是“文明行動計劃”要實現新突破。實施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是中央文明辦和公安部為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質、促進社會文明和諧、保障道路安全暢通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2010年青海省要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要在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整體合力上取得新進展,在加強宣傳策劃、擴大社會影響上取得新進展,要在大力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上取得新進展。(孟軍 馬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