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慶市將以貫徹落實國務院3號文件和《重慶市就業促進條例》為主線,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促進就業。一是全面完成年度就業目標任務。積極應對後金融危機挑戰,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確保全年城鎮新就業50萬人,其中城鎮新增就業30萬人以上。二是確保重點産業用工。圍繞信息産業發展需求,重點實施“培訓、輸送、回引”三大工程,建立一批“重點産業培訓基地”,開設一批“重點産業定向培訓班”,實行訂單、定向培養;建立“以獎代補”目標考核體系,落實信息産業招工扶持政策,激勵區縣、學校、周邊省市向重點産業輸送人員;充分發揮公共服務及勞務仲介機構作用,有針對性地引導重慶籍務工人員回渝就業。三是大力援助重點群體就業。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實抓好大學生帶薪實習工作,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切實提高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加快發展家庭服務業,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積極幫助困難對象就業。加大對庫區就業的政策資金傾斜,促進庫區就業形勢進一步好轉。四是著力提升勞動者技能。完善職業培訓鑒定補助政策,重點支持大中型企業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支持小型企業借助各類平臺開展培訓。指導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圍繞市場需求,調整專業結構和課程設置,有針對性地培養人才。五是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深入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建立市級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建設20個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擴大返鄉創業示範區縣範圍,啟動返鄉創業特色園區建設。加大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力度,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確保新增發放貸款13億元以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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