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家預防腐敗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整體推進,著力從源頭上探索有效預防腐敗的措施和辦法,取得了新的成效。
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發揮組織協調和綜合指導作用。充分發揮預防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等機制的作用,研究決策預防腐敗方面重要問題。推動福建、四川等8省(市)成立省級預防腐敗機構。指導21個省(區、市)、2個中央國家機關和2個中央企業開展預防腐敗試點工作,取得了一批有價值的成果。
圍繞制約監督行政權力,加強預防腐敗制度建設。在全國15個省(區、市)和15個中央國家機關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開展法規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協調國務院法制辦明確要求國務院各部門在立法工作中落實預防腐敗有關要求,對《現金管理條例》等17件法律法規草案進行了評估,並在11個省市開展試點。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建立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參與起草並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開展有關防止利益衝突、規範行政程序等預防腐敗基礎性法律法規的課題研究。對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件進行剖析,編寫《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件剖析與預防腐敗指引》。組織有關省市進行預防腐敗信息系統建設試點。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加強管理,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著力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穩步推進決策公開,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對全國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召開全國深化政務公開推進政務服務經驗交流會,起草《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督促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著力抓好財政預算公開。協調指導有關部門推進廠務公開、村務公開。
拓展工作領域,探索開展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推進政府與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分開,在總結地方經驗基礎上,提出政府與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分開試點工作方案。加強非公有制經濟領域防治腐敗調研,初步明確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引導社會有序參與預防腐敗工作。借助高等院校廉政研究機構的力量,開展預防腐敗法規制度和對策研究。加強與專家學者的交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發揮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聯絡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處理網民留言及電子郵件逾6萬件。
參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工作,深化預防腐敗國際援助和國際合作。深入研究履約審議機制規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履約審議的準備工作。及時向國際社會介紹我國履行《公約》情況,為我國接受履約審議營造良好的國際輿論氛圍。舉辦第三屆發展中國家預防腐敗研討班,12個亞非國家的23名官員參加培訓。穩步推進預防腐敗雙邊交流與合作,與蒙古國家防治腐敗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加拿大政府合作完成關於市場仲介組織防治腐敗的政策選擇項目。
堅持標本兼治,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確保重點的原則,適度壓縮因公出國(境)人數和經費。2010年全國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團組、人次和經費數與2006-2008三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47.1%、43.9%和32.6%。進一步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組織出臺了關於違反因公出國(境)工作紀律處分有關規定;在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全部實行公款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制度;推動建立因公出國(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繼續組織嚴肅查處並通過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曝光一批公款出國旅遊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