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5日聯合召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新聞通氣會宣佈:2008年至2010年,我國累計下達投資計劃657.2億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391.1億元,共完成大中型和重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7356座,如期兌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
據介紹,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07年推出的《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規劃》所納入的6240座病險水庫,現已全面完成除險加固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計完成投資624.8億元,投資完成率95.1%;通過竣工驗收或主體工程投入使用驗收6235座,驗收率為99.92%。經國務院同意,從2009年7月開始,又安排了中央財政專項資金20億元,全面完成了《東部地區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中1116座重點小型水庫的除險加固。
水利部副部長矯勇表示,集中3年時間,完成7356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除險加固項目個數是新中國成立至2007年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總數的3.42倍,這是世界築壩史上從未有過的艱巨任務。
財政部經建司副司長柯鳳告訴記者,2006年以來,中央財政已安排中央基建投資227億元用於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安排專項資金444億元用於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年均增長50%以上。針對中西部地區地方配套資金困難的實際情況,將中、西部地區的中央補助比例分別由50%和66.7%提高到60%和80%,對新疆南疆地區、西藏及青海、雲南、四川、甘肅四省藏區的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的項目,中央財政補助比例提高到100%。各地也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地方資金到位率達89%。
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分配實行因素法轉移支付,項目選擇由地方根據輕重緩急原則具體落實,改變了傳統的按具體項目分配資金的模式,使地方權、責統一,充分調動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同時,按照“早建早補、晚建晚補、不建不補”的原則,直接將專項資金分配與各省除險加固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挂鉤,鼓勵地方早建、快建,早除險、早見效。
矯勇説,病險水庫經除險加固後,存在的泄洪設施標準低、大壩穩定性差、壩體壩基滲漏嚴重等突出問題得以解決,工程安全隱患得以消除。恢復防洪庫容約35億立方米,顯著提高了水庫防洪標準,基本解除了637座縣級以上城市、1.61億畝農田以及大量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的潰壩洪水威脅,有效保障了水庫下游1.44億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在近兩年我國部分地區發生的嚴重乾旱中,已完成除險加固的水庫發揮了重要的供水抗旱作用。2010年汛期,全國多個地區發生歷史罕見的暴雨洪水,除險加固後的水庫經受住了大洪水的考驗,沒有一座大中型水庫垮壩。
記者在通氣會上獲悉,《專項規劃》任務完成後,全國仍有5400座小(1)型、4.1萬座小(2)型水庫存在病險問題。下一步,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全面加快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步伐,繼續鞏固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確保建設資金使用安全,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