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黨委下發《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要求 進一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 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 作者 : 人民公安報 來源 : 時間:2011-03-03 字體:大 中 小
公安部黨委近日制定下發《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意見》明確了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重點,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涉案財物管理為重點,進一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深入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意見》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2011年,要圍繞慶祝建黨90週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重大安保活動以及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圍繞“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督促各地紮實抓好走訪、評議、反饋、整改、考評等各個環節,防止搞形式、走過場。
《意見》要求各地圍繞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堅持執法為民、樹立良好警風”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將警示教育貫穿于紀律作風教育活動的始終。各地應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組建由違紀民警、民警家屬和群眾代表組成的警示教育報告團;結合“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示範教育,重點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進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與群眾得實惠結合起來。
《意見》明確今年要深化拓展專項治理,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兩個工作重點是:進一步抓好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部署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的專項治理,著力解決辦案單位和個人涉案財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規範問題。對民警參與經營娛樂休閒場所問題、亂收濫罰等問題,各地公安機關可根據本地實際,選擇其中突出的進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門、警種要對民警推銷或指定公共安全産品等問題進行治理。要鞏固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
《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加大查辦下級公安機關民警特別是領導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力度,對各類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在查辦案件的同時,更加注重體制機制創新,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加強紀檢監督部門自身建設,健全省、市兩級公安紀檢監督部門內設機構,在紀檢監督部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同時,完善紀檢監察工作考評機制,實行紀委書記述職報告制度,下級公安機關紀委書記每年要向上級公安機關紀委述職。
評論員文章《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任何一項工作要取得新成效,不是説出來的,而是扎紮實實幹出來的。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也是如此。近日,公安部下發的《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正是結合公安工作實際,踐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於民的具體體現。
要充分認識公安反腐倡廉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在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一些單位的問題突出,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決,與個別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把反腐倡廉看輕了、位置擺低了不無關係。一方面,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我們這支隊伍是高度肯定的,因為在黨和人民最需要的關鍵時刻、危急關頭,我們能夠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另一方面,對我們這支隊伍也有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民警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見,在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隊伍期待越來越高、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任務日益繁重的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隊伍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要在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上下功夫。公安工作的好與差,群眾心裏有桿秤。要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必須緊緊抓住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這個重點,切實從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讓人民群眾看到公安機關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各地公安機關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國辦《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嚴禁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進一步抓好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擴大成果。
要著力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産生的根源。各級公安機關在嚴肅查辦案件、保持懲治腐敗強勁勢頭的同時,要更加注重源頭治理,更加注重懲防體系建設,不斷加大預防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錯誤、少犯錯誤。要抓住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制度建設並抓緊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督制約機制;要緊密結合職責權限和業務工作實際,從個人崗位、內設機構、本單位三個層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五類廉政風險,針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構築制度防線,形成以積極防範為核心、以嚴格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要認真執行中央紀委和公安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談話和函詢的規定,全面開展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切實做到關口前移,防微杜漸。
要嚴格執行“一崗雙責”。措施制定再多,如果不落到實處,一切都是空談。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對職責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擔負起全面領導責任,一把手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分管領導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要細化責任,嚴格考核,嚴肅追責,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因領導不力、疏于監督管理,導致本單位發生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一律實行問責追責。各級公安紀檢監督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樹立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們要以咬住不放、鍥而不捨的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真抓實幹、狠抓落實,以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為各項公安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堅強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