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建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企業開展建築工程春季復工安全生産大檢查,進一步加強監管,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對存在安全隱患、人員不能及時到位的,堅持不安全不生産的原則。各施工單位要重點加強塔吊監控系統、施工現場各類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檢查和監控,加強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和施工用電安全等檢查,臨邊防護、臨時建築、圍墻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要逐一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對新進場及轉崗的農民工,必須進行崗前操作安全培訓,未經培訓和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加強隱患整改,確保工地復工前達到安全生産條件。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及安全管理機構人員不到位、未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徹底、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不予復工。自治區住建廳將對各市、縣春季復工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督察。對檢查發現的違規行為,將採取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和安全生産動態管理扣分、企業誠信評價扣分等處理措施。(記者 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