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減輕糧食主産區財政負擔,促進國家糧食安全,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逐步取消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配套”。為此,中央財政提出了分三年取消糧食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的計劃。2009年、2010年先後取消糧食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配套17億元、41億元。按照計劃,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新增預算40億元,並已于近日全部下撥到省。至此,中央財政全面取消糧食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計劃圓滿完成。
全面取消糧食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後,糧食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249億元全部由中央財政補助,每年減輕糧食主産區財政負擔98億元,將充分調動糧食主産區政府重農抓糧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國家糧食安全。
據悉,糧食風險基金始建於1994年,是國家為保護種糧農民積極性,平抑糧食市場價格,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而建立的專項調控基金,是我國針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而建立的第一個專項宏觀調控基金。該基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共同籌資建立,地方政府包乾使用。糧食風險基金建立以來,在穩定各地糧油市場、促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制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