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近日,吉林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快推進全省老齡事業發展的意見》,將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70歲及以上老年人,實行分類施保或重點救助。
《意見》指出,吉林省將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總體目標,經過3年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城鄉實現老年人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全覆蓋,健全適應城鄉一體化發展並具有吉林特色的老年人服務體系。
《意見》要求,逐步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5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將老年人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制度保障範圍,逐步提高醫療保障待遇。對農村醫療機構,實行不收取掛號費和檢查費的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基本達到50%以上。
認真落實國家“五保”供養政策,保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並隨著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建立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增長機制。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70歲及以上老年人,實行分類施保或重點救助。
建立高齡老年人生活津貼制度,落實80歲以上老年人按年齡段發放高齡津貼的制度。實行對公共交通企業專項補貼政策,確保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憑乘車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汽車)。3年內,實現全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全覆蓋。“十二五”期間,所有村建有居家養老服務大院。採取多种經營服務方式,增加機構養老床位,3年內全省機構養老床位數增加1萬張。“十二五”期末,大中城市和老年人口較多的縣(市、區)建設1所具備一定規模和養老、醫療、康復、臨終關懷等多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
尚未建立老年大學的市(州)和縣(市、區)都要興辦1所老年大學,鄉(鎮)、街道要利用現有資源,建設好老年學校。
做好老年人才資源的二次開發利用,建立省、市、縣三級老年人才庫,在有條件的城市建立老專家科研基地,組織開展“銀齡行動”等各類專項行動。(記者 孫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