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管理辦法(試行)》,標誌著湖北省建立和規範基本藥物統一招標採購新機制的出臺。
目前,湖北省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群眾用藥費用負擔明顯減輕,但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尚不夠規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價格沒有統一等。《採購辦法》規定,今年湖北省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將採用“雙信封”招標模式,在確定基本藥物採購的具體劑型、規格後,生産企業同時投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技術標評審通過的企業進入商務標評審,由投標價格最低的生産企業中標,獲得全省供貨區域內的全部市場份額,招標採購價格即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銷售價格。中標品種可由生産企業直接配送,也可由生産企業委託具有配送資格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按照合同約定在72小時內將藥品送到基層醫療機構。同時,省採購機構將設立基本藥物專用賬戶,設立採購週轉金,並將各地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貨款統一收繳,對供貨企業貨款實行全省統一支付,原則上從交貨驗收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
目前,衛生行政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招標採購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