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6日~17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海洋預報減災會議上,國家海洋局對今年全國海洋預報減災6項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
一、紮實開展立法規劃工作,促進海洋預報減災事業科學有序發展
力爭年內頒布實施《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抓緊制訂、修訂出臺《海洋臺站管理規定》《海洋觀測資料管理暫行規定》《海洋預報業務管理規定》《海洋災害調查評估管理規定》等相關配套制度;組織有關單位加快海洋預報減災領域急需的各項技術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繼續完善《中國海洋觀測網建設總體方案》;組織制定《全國海洋預報減災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軍事海洋環境保障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和《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年~2020年)》。
二、強化觀測運行管理,提高海洋業務化觀測能力
將2011年作為海洋觀測工作的“管理年”,著力建立海洋觀測儀器設備定期巡檢制度和運行維護責任制度,在北海、東海、南海3個海區統一建立海洋觀測網管理信息系統。另外,完成海洋臺站升級改造,並優化調整現有的海洋觀測站點佈局,將新建的26套測波雷達全部納入業務化運行,在3個海區30個關鍵點加裝海況視頻監控系統,在我國近海增設10個3m錨係浮標站位,建成4套海上油氣平臺觀測系統,在印度洋布設2套深海錨係浮標;在已建10套應急移動觀測平臺基礎上,再新建一套平臺;新增23條志願調查船,將斷面調查頻次由一年3次增加到4次。
三、拓展專題服務領域,提升海洋預報服務水平
首先,重點做好海洋漁業生産安全環境保障專題服務系統的建設工作,針對漁區、漁港開發精細化的海洋預報産品;積極探索開展大洋航線專題服務系統和海上搜救專題服務系統的設計建設工作;開展風暴潮漫堤風險預警試點工作;針對沿海各類重點港口、海灣、重大基礎設施、關鍵經濟目標和典型人口密集區,開展精細化預報的前期調研和方案制訂工作。其次,選擇部分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與海洋預報機構合作開展海洋資料同化技術研究和中國海風暴潮、海浪、海冰、溢油預報模式、印度洋海洋預報模式、全球海嘯預報模式和我國沿海部分重點海域的海上救助目標漂移預測模式的開發工作;繼續做好海洋預報人機交互工作平臺一期建設成果的推廣應用和二期海冰、溢油模塊的建設工作。另外,組織國家海洋局局屬各單位和沿海各省(區、市)修訂海洋災害應急預案;要求沿海各省(區、市)密切與當地政府應急部門和防汛指揮部門的工作聯絡;加強海洋預警報信息發佈工作,要求沿海各省(區、市)海洋廳(局)加快海洋災害信息電子顯示屏發佈系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