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市《醫療機構太平間建設與殯儀服務技術規範》已經進入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據此意見稿,新建太平間需周邊居民全體同意,遺體停放不宜超過72小時,太平間的各項服務收費必須公示,服務項目須經客戶簽字確認。
據了解,這將是國內首部關於醫療機構太平間管理的規範文本,其適用的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衛生院、急救站等。
新建太平間需周邊居民全體同意
據介紹,出臺該規範旨在通過加強管理,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太平間的殯儀服務功能,統籌解決醫療機構太平間與醫療秩序和周邊環境的關係,構建殯葬與醫療衛生和社會生活的和諧環境,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規範在第四部分“建設要求”中明確提出,醫療機構“太平間擴建或增設用於遺體告別活動的建築物,應經相鄰最近的居民區全體居民同意”。
此外,醫療機構太平間應設于隱蔽處,並與其他功能區域和主體建築有適當隔離,不應影響病患者就醫診治醫療環境,衛生防護距離應在25米以上。太平間可獨立建造或設于醫療病房樓地下室,宜單獨設通向醫療機構外的專用通道,遺體運送路線應避免與出入醫療機構主要人流路線交叉。
目前,北京市各大醫院基本都建有太平間。據了解,經過調研後發現,在市區醫院裏建設的太平間,對周邊居民的情緒影響非常明顯。這些規範一是便民並消除矛盾隱患,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隔離太平間的部分病菌擴散,維護公眾健康安全。
遺體停放不宜超過72小時
規範公示內容中還規定,移入太平間存放的遺體,其停放時間不宜超過72小時。停放過遺體的空間應進行消毒處理。太平間內有傳染源存在時應進行隨時消毒,對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場所進行預防性消毒,遺體從太平間運出後,應立即對遺體冷凍(藏)櫃進行終末消毒。
規範特別要求,對患有鼠疫、霍亂的甲類傳染病,天花、炭疽、麻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死亡的遺體,不應在太平間及其附屬設施內存放和舉行告別儀式等殯儀活動,應立即通知殯儀館用專用接運車運走並及時火化。
有市民表示,如果遇到醫療糾紛,暫時不能火化遺體,72小時的時限顯得不合理。有關負責人表示,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通過選擇遺體冷凍、進行防腐處理進行保護,以確保遺體安全。
殯儀服務須經簽字確認
針對目前醫療機構太平間存在的亂收費、高收費現象,規範要求,太平間應在服務區域的醒目位置設置意見箱(簿),“應執行公示制度,公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服務程序、工作人員介紹、監督電話等信息”,接受客戶監督。從業人員應主動介紹服務項目、工作流程和收費標準,回答客戶提出的相關業務問題。
為落實這種公示與監督制度,規範還要求,應建立殯儀服務確認制度,由客戶在服務記錄上簽字確認。據介紹,這可以防止一些強制、隱性消費項目。遺體告別等悼念活動,需要根據客戶意願進行引導、協助、組織或主持開展。
規範還對太平間的配套設施建設提出具體要求,也體現了人文關懷理念。例如,整容服務過程中,對宗教飾物、假發和眼鏡等遺體隨身物品應妥善保管,完成後放回原位。根據業務需要,太平間還應該配備心理諮詢人員或社會工作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