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於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意見》,從國家層面對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各方面政策做出規定。
《意見》指出,留學人員是我國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回國創業逐漸成為留學人員報效祖國、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方式。支持廣大留學人員回國創辦企業,參與創新型國家建設,有利於學習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利於推動我國企業自主創新、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有利於以創業帶動就業,對於推動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規定,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是指海外留學人員以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回國創辦企業。留學人員企業一般要由留學人員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者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佔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 《意見》分別從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貸款、稅收優惠、外匯管理、租金減免、土地優惠、政府採購、專利保護、技術入股以及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方面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給予政策優惠;從戶口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審、計劃生育、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參加國際活動、科研項目申報、駕駛證辦理以及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積極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營造良好環境,並從搭建信息平臺、交流平臺、投資服務平臺和技術産權服務平臺等方面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支持和幫助。
《意見》強調,各地區要充分認識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把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加強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進一步發揮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積極作用。在各地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綜合管理職能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留學回國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少地方出臺了很多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國家對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為國服務也都出臺了專門政策規定,但專門針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支持政策從國家層面來講還是一個空白。《關於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意見》是第一次從國家層面對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各方面政策做出規定。至此,回國工作、為國服務和回國創業三位一體的留學回國工作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過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成立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專家指導委員會、組織開展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培訓等活動,大力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據統計,目前全國已建成各級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150余家,入園企業超過8000家,2萬餘位留學人員在園內創業,有效帶動了科技創新和産業結構調整,有力推動了經濟發展。(任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