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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將第八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4月1日起施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31日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從4月1號起,寧夏將第八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併發布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自治區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廳副廳長李寧順在3月30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次寧夏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將達到24.9%。此次標準調整前,寧夏最低工資標準排在全國倒數第一位,調整後將升至全國第十二位、西北五省區第二位。

    這次最低工資調整具體標準為:全日制職工月工資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每人每月由710元調整為900元,增幅26.7%;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每人每月由660元調整為820元,增幅24.2%;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每人每月由605元調整為750元,增幅23.9%。全區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4.9%。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每小時標準工資一類區由7.6元調整為9元,增長幅度18.4%;二類區由7.2元調整為8.5元,增長幅度18%;三類區由6.8元調整為8元,增長幅度17.6%。全區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標準工資平均增幅18%。

    自治區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廳副廳長李寧順介紹,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進一步縮小職工工資收入差距,有效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合法收入權益。寧夏從1995年以來八次調整工資標準,進一步縮小了收入差距。從2010年開始,自治區政府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列入民生計劃,把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制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提高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的重要途徑。李寧順表示最低工資標準是剛性政策,如果發現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相關部門將對企業限期整改直至查封資産來補償勞動者的合法報酬。

    發佈會還發佈了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2011年寧夏企業工資指導線增長調控指標為: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7%;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4%。李寧順表示,寧夏自2002年首次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後,共8次發佈了寧夏企業工資指導線,促進了經濟增長,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對於經濟效益增長較快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不得高於工資增長上線;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應圍繞工資增長基準線;經濟效益下降企業在崗職工的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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