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棉花生産、經營者和用棉企業市場預期,保護棉農利益,保證市場供應,經國務院批准,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鐵道部、國家質檢總局、供銷合作總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八部門聯合發佈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決定從2011年度開始實行棉花臨時收儲制度。
1999年國家放開棉花購銷價格後,國家通過在主産區臨時收儲皮棉的辦法,緩解市場因供求、價格波動帶來的週期性問題,對於穩定棉花價格、保護棉農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本次頒布實施的棉花臨時收儲制度,將國家在棉花主産區臨時收儲皮棉的措施常態化。按棉花臨時收儲預案要求,在棉花播種前,國家制定並公佈棉花主産區皮棉臨時收儲價格,新棉上市後,當市場價格低於臨時收儲價時,國家將敞開收儲。與原臨時收儲措施相比,這種安排具有兩大突出優點:一是提前公佈收儲價格,可以使棉農、用棉企業事先做好各自的生産計劃;二是不限數量敞開收儲,可以使交儲企業放心收購籽棉,確保棉農受益。為進一步保護棉農利益,棉花臨時收儲制度繼續採用以前行之有效的皮棉收儲價格與籽棉收購價格挂鉤的機制,按照皮棉臨時收儲價、棉籽等副産品價格測算公佈籽棉收購參考價,並要求交儲企業必須按不低於籽棉收購參考價的價格收購農民籽棉,否則不得入儲。
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將在新疆、山東等13個棉花主産省(區、市)執行,臨時收儲價為標準級皮棉到庫價格每噸19800元,執行時間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即2011年度新棉交售期。當前正值棉花春播前夕,臨時收儲制度的建立和預案的及時發佈,給棉農吃了“定心丸”,有利於保護棉農種棉積極性,穩定今年棉花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