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11年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根據方案,今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60億元,其中3年期債券和5年期債券各佔50%。
自治區政府對60億元債券收入擬安排為:自治區本級安排30億元,轉貸各市30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安排的30億元具體項目為:保障性住房建設配套26億元、鐵路建設4億元。
對各市縣30億元債券額度的分配,自治區結合各市縣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2010年一般預算收入增量、2009年戶籍人口等因素,充分考慮支持市級(含城區)需完成在建項目並結合上年債券經綜合測算核定後進行了安排。同時,自治區政府對政府債券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期限以及償還安排等也做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