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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從5月1日起30家醫院試點新農合按病種付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4日   來源:河南日報

    參加新農合的農村患者住院也將享受“按病種付費”。4月2日,記者從河南省衛生廳獲悉,從5月1日起,河南省30家醫院開始試點實施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報銷制度。

    三級醫療機構分級定價

    據了解,河南省衛生廳選擇了10家三級公立醫院、17家二級公立醫院、3家民營醫院進行試點,對省、市、縣三級醫療機構分級定價,比如正常分娩的費用,縣級、市級、省級醫院的收費價格分別是2580元、2680元和2950元。

    河南省衛生廳表示,試點階段,該廳初步選擇了闌尾炎、正常分娩、胃潰瘍等30個常見病進行按病種付費,4月底以前各試點醫院全部啟動實施,今年上半年實現按病種付費住院患者的“異地結算”和“即時結報”。到2012年,按病種付費將在全省推開,病種數量達60個至100個。

    參合病人住院費用實行定額包乾

    河南省衛生廳廳長劉學周介紹説,“按病種付費”屬於預付費制,是指患者符合某病種的臨床診療常規,從確診入院起,醫護人員按照臨床治療路徑進行診療,患者只需按照病種價格一次性交納醫療費用即可。

    住院費用實行定額包乾後,醫院只能按該定額或低於該定額收取費用,病人住院時,只需繳納包乾費用的自付部分,其餘部分由新農合部門按規定標準撥付定點醫院補助費用。如果費用超出定額,超出部分由醫院負擔。

    定點醫院不得擅自增加費用

    據了解,每個病種的付費價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各類診治費用,包括化驗檢查、診療、手術、麻醉、住院、護理、藥品及醫用耗材(除明確規定的除外內容外)等。醫院不得將定額範圍內的費用通過門診取藥、門診檢查、外購處方、分解名目等方式排除在定額範圍之外,變相增加患者自費費用。同一患者在2周之內以同一診斷再次住院,其費用由首次接診住院的醫院全部承擔。

    同時,醫院不得以年齡、健康狀況等為由將符合病種付費條件、符合臨床路徑的患者轉換成不按病種付費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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