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三峽辦2010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特向社會公佈2010年度國務院三峽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內容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六部分組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國務院三峽辦綜合司聯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中路3號;郵編:100038;電話:(010)63301035;傳真(010)63433613)。
一、主要工作概述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2010年國務院三峽辦進一步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逐步對涉及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工作的有關行政管理及服務事項進行了公開,對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予以充分解答。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
國務院三峽辦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要求規範公開程序,健全工作機制,積極穩妥地做好相關工作。綜合考慮各單位人員變動的實際情況,2010年對三峽工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了調整,完善了以三峽工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為領導核心的新聞信息發佈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為紮實做好此項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公開力度,擴大公開範圍。
2010年,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三峽工程建設的有關情況。對於黨和國家關於三峽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涉及三峽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上級和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與管理、服務相關的其他文件;機構設置、職責範圍,2010年部門預算情況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等,均做到了及時向社會公開。對社會公眾關心的三峽工程建設熱點、焦點問題予以了充分解答。
(三)拓展公開形式,方便公眾獲取信息。
規範了三峽工程對外新聞信息發佈機制,建立了政府部門與企業相結合,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相結合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新聞發佈機制。在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信息的同時,充分利用新聞發佈的方式對重要的政府信息進行政策解讀和答疑解惑,為指導性的規範性文件配發政策解讀,舉行媒體見面會,方便媒體和公眾了解有關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0年,國務院三峽辦通過消息通稿等形式主動公開信息,其中通過政府網站公佈信息達200多條。
(一)優化政府網站,搭建主動公開平臺。
加強政府網站改版工作,進一步美化頁面製作,精心設計欄目,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功能和內容,全面介紹各部門職能和辦事流程,公佈有關政策法規,提供反映情況的電子信箱,為公眾建立更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務平臺。
(二)定期和不定期發佈政府公報,為社會提供準確信息。
始終堅持發佈年度《三峽工程環境監測公報》,繼續實施發佈白皮書和藍皮書制度,充分反映三峽工程建設的真實情況。同時,為更好地介紹三峽工程的建設情況,印製了大量三峽工程建設情況的中英文宣傳折頁,贈送各有關方面。
(三)綜合利用信息載體,滿足公眾信息需求。
圍繞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移民職業教育培訓工作、三峽工程防洪效益、175米試驗性蓄水、三峽工程建設資金監管工作等內容,多次組織召開媒體見面會、組織記者集體採訪、單獨採訪,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並定期開展了相關培訓活動,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推動和支持三峽工程建設各層面的新聞發佈和網站建設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全年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2010年,未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傳真、遞送等成本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2010年,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2010年,國務院三峽辦與相關部門統一思想、密切協作,確保了三峽工程建設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但對照《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還需要進一步強化主動公開意識,進一步明確細化主動公開工作範疇;還需要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信息的辦理流程,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建設。對此,我們將認真加強研究,虛心接受公眾的監督,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一是增強服務意識。按照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更好地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二是優化處理流程。堅持在發展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拓展公開形式,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發揮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佈會的作用,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
三是提高公開水平。組織制訂並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目錄,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人員培訓工作,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嚴肅信息公開紀律,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推進行政權利公開透明運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