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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6日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數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7日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4月6日,環保部門在我國內地31個省(區、市)部分地區氣溶膠取樣中檢測到極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內蒙古、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貴州、寧夏和新疆等21個省(區、市)檢測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銫-137和銫-134。結合近年來輻射環境監測數據分析,初步確認各地所檢測到的人工放射性核素來自日本福島核事故。全國環境空氣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檢測結果詳見附表。

    由於各地檢測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輻射劑量極其微弱,只有10-7微希沃特/小時量級,小于岩石、土壤、建築物、食物、太陽等自然輻射源形成的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率(0.1微希沃特/小時左右)的十萬分之一,仍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正常漲落範圍之內;公眾暴露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年之內所接受的附加輻射劑量,僅相當於乘坐飛機飛行兩千公里所受輻射劑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會對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影響,無需採取防護措施。

    下圖是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4月6日18:00繼續發佈的全國省會城市和部分地級市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值。監測結果匯總圖中綠色曲線代表監測值,藍色柱體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綠色曲線均在藍色柱體範圍內。監測結果表明,目前我國環境輻射水平仍在本底範圍內,日本核電事故未對我國環境及境內公眾健康産生影響。

全國輻射環境空氣中放射性核素檢測結果

序號

省份

活度濃度(mBq/m3

131I

137Cs

134Cs

1

黑龍江省

2.38

0.19

0.2

2

吉林省

2.6

0.21

0.19

3

遼寧省

1.35

0.17

0.3

4

北京市

3.55

0.19

0.22

5

天津市

4.0

0.22

0.18

6

河北省

1.8

0.11

0.08

7

河南省

3.7

0.14

0.11

8

山西省

4.21

0.19

0.17

9

內蒙古自治區

0.38

0.05

未檢出

10

山東省

5.31

0.26

0.19

11

上海市

0.47

0.16

0.14

12

江蘇省

1.36

0.15

0.12

13

浙江省

1.0

0.14

0.13

14

安徽省

1.38

0.1

0.07

15

福建省

0.29

未檢出

未檢出

16

江西省

2.1

0.3

0.23

17

湖北省

0.89

0.08

0.12

18

湖南省

0.58

0.17

0.17

19

廣東省

0.08

未檢出

未檢出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0.05

未檢出

未檢出

21

海南省

0.06

未檢出

未檢出

22

重慶市

0.12

0.09

0.07

23

四川省

0.06

未檢出

未檢出

24

貴州省

0.15

0.09

0.07

25

雲南省

0.06

未檢出

未檢出

26

西藏自治區

0.07

未檢出

未檢出

27

陜西省

1.17

未檢出

未檢出

28

甘肅省

0.22

未檢出

未檢出

29

青海省

0.27

未檢出

未檢出

30

寧夏回族自治區

0.97

0.1

0.1

3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48

0.38

0.45

    注:1、本表數據實時更新。

        2、本次更新時間:2011年4月6日 18:00

全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空氣吸收劑量率

(2011年4月6日15:00 - 6日18:00)

                              單位:nGy/h

地點

測值範圍

平均值

參考本底範圍

(當地原野)

結論

北京市

75.7-76.4

75.9

60.2 -119.9

正常水平

哈爾濱市

83.0-86.3

84.2

57.6-117.1

正常水平

長春市

81.5-85.0

82.9

70.8-147.4

正常水平

瀋陽市

82.2-82.8

82.5

61.6-91.2

正常水平

大連市

71.0-74.1

72.4

60.2-105.5

正常水平

丹東市

89.6-93.7

91.4

95.7-204.5

正常水平

濟南市

83.2-83.3

83.3

65.0-110.4

正常水平

青島市

85.1-85.8

85.4

70.5-159.4

正常水平

煙臺市

71.7-72.3

72.1

55.2-133.6

正常水平

威海市

80.4-81.3

80.8

64.6-149.9

正常水平

連雲港市

91.0-98.7

95.8

62.1-99.5

正常水平

南京市

76.1-81.8

79.6

64.9-102.1

正常水平

上海市

89.7-90.2

89.9

54.9-108.2

正常水平

杭州市

77.1-77.6

77.4

56.8-148.2

正常水平

寧波市

82.8-83.4

83.0

73.4-123.7

正常水平

溫州市

86.1-86.6

86.3

70.2-177.1

正常水平

福州市

100.6-100.8

100.7

59.0-184.8

正常水平

深圳市

106.1-107.1

106.6

53.3 -196.6

正常水平

廣州市

107.4-108.1

107.6

69.3 -266.9

正常水平

海口市

77.6-77.6

77.6

53.5 -92.2

正常水平

合肥市

112.9-127.2

119.9

102.4-145.6

正常水平

長沙市

84.0-94.8

87.6

61.3-145.7

正常水平

重慶市

74.1-74.3

74.2

61.9-244.9

正常水平

南寧市

71.0-72.0

71.5

34.8-183.4

正常水平

桂林市

85.6-89.0

87.2

37.9-185.6

正常水平

烏魯木齊市

108.3-108.8

108.6

73.3-145.7

正常水平

蘭州市

92.5-96.8

94.7

84.1-154.6

正常水平

西寧市

107.3-112.6

109.8

103.8-204.2

正常水平

銀川市

84.5-84.8

84.6

71.8-123.4

正常水平

拉薩市

189.0-189.0

189.0

170.7-264.1

正常水平

包頭市

108.1-108.6

108.4

73.5-118.6

正常水平

鄭州市

83.3-85.0

84.1

69.3-91.0

正常水平

天津市

79.0-90.0

85.0

65.5-129.2

正常水平

成都市

95.6-95.7

95.7

58.3-324.3

正常水平

昆明市

94.2-95.0

94.5

62.4-169.3

正常水平

武漢市

84.5-89.5

87.5

66.0-106.0

正常水平

西安市

57.7-62.5

59.8

50.0-117.0

正常水平

貴陽市

81.5-82.3

81.9

75.1-144.1

正常水平

石家莊市

87.2-90.7

88.9

62.1-144.1

正常水平

南昌市

78.4-80.0

79.0

62.9-170.9

正常水平

太原市

93.7-94.3

94.0

75.8-117.1

正常水平

呼和浩特市

108.4-108.9

108.7

68.7-132.9

正常水平

    以上監測數據表明,所測出的環境空氣吸收劑量率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漲落範圍之內。日本核電事故未對我國環境及境內公眾健康産生影響。

我國運行核電站周圍環境空氣吸收劑量率

(2011年4月6日15:00 - 6日18:00)

                              單位:nGy/h

核電站

點位

測值範圍

平均值

運行前本底範圍

(當地原野)

結論

 

秦山山頂

96.2-96.6

96.4

70.4 - 123.8

正常水平

夏家灣

100.6-100.9

100.7

70.4 - 123.8

正常水平

秦山鎮

101.1-101.2

101.1

70.4 - 123.8

正常水平

二期碼頭

92.3-92.6

92.5

70.4 -123.8

正常水平

秦聯

100.1-100.2

100.1

70.4 - 123.8

正常水平

楊柳村東

101.1-101.4

101.3

70.4 - 123.8

正常水平

楊柳村

104.4-104.5

104.5

70.4 - 123.8

正常水平

鴿山

86.1-86.9

86.6

70.4 - 123.8

正常水平

武原鎮

111.3-111.9

111.6

70.4 - 123.8

正常水平

 

 

沙頭角

102.5-103.2

103.0

99.0 - 186.0

正常水平

鵬城

111.7-114.3

113.4

99.0 - 186.0

正常水平

水頭

112.6-114.2

113.6

99.0 - 186.0

正常水平

東山

136.0-136.9

136.3

99.0 - 186.0

正常水平

壩崗

110.9-111.5

111.1

99.0 - 186.0

正常水平

大坑

136.3-137.6

137.2

99.0 - 186.0

正常水平

嶺下

115.5-116.9

116.1

99.0 - 186.0

正常水平

楊梅坑

132.6-134.5

133.1

99.0 - 186.0

正常水平

北龍

144.7-145.9

145.3

99.0 - 186.0

正常水平

 

廠前區

104.1-117.9

112.8

68.0 - 127.0

正常水平

楊圩

87.0-96.2

92.5

68.0 - 127.0

正常水平

高公島

93.1-103.8

98.1

68.0 - 127.0

正常水平

墟溝

92.4-100.5

97.6

68.0 - 127.0

正常水平

新浦

104.8-112.9

109.4

68.0 - 127.0

正常水平

    以上監測數據表明,所測出的環境空氣吸收劑量率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漲落範圍之內。日本核電事故未對我國環境及境內公眾健康産生影響。我國運行核電廠周圍環境輻射水平正常。

 
 
 相關鏈結
·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6日下午主要城市環境輻射水平
·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6日上午主要城市環境輻射水平
·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5日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表)
·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5日下午主要城市環境輻射水平
· 環境保護部發佈4月4日下午主要城市環境輻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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