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下午,在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巴西總統羅塞夫的見證下,水利部部長陳雷與巴西環境部代表、巴西外交部部長帕特裏奧塔在人民大會堂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環境部在水資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根據備忘錄精神,中巴兩國將以多種形式在水資源管理與保護、防洪抗旱減災、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氣候變化對水資源的影響及應對措施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促進兩國水資源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推動兩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造福兩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