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關於進一步規範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廳(局),環境保護廳(局):
家電以舊換新作為一項擴大消費需求、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的政策措施,自2010年6月在全國逐步推廣實施以來,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但實踐中部分省市不同程度存在違規行為。為進一步規範家電以舊換新工作,保障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效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家電以舊換新管理制度
(一)中標回收企業應在回收舊家電45日內將舊家電交至拆解處理企業,逾期未交的,不予兌付運費補貼。
(二)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雙重資質企業的回收資質,當地回收憑證發放部門要于5月15日前收回其未使用的回收憑證。
(三)中標回收企業應將回收的舊家電與回收憑證按時、同步交至拆解處理企業。拆解處理企業要對回收憑證信息、家電以舊換新信息管理系統中拆解補貼申請表信息和舊家電進行認真核對。未做到回收憑證、拆解憑證與舊家電一一對應的,不予兌付運費及拆解補貼。
(四)中標企業銷售網點兌付消費者補貼資金時,應在銷售發票上加蓋“已享受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的印章。家電以舊換新與家電下鄉補貼不得重復發放。
(五)以單位名義享受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購買新家電的,購買單位需出示自用證明(加蓋公章),並經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對中標銷售企業和經營五類家電(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商貿流通企業應加大審核力度。
(六)個人和單位享受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購買新家電後,如提出退貨申請,需先行退還領取的補貼資金。
(七)中標回收企業憑證使用量未達到領取量85%的,不得領用新憑證。嚴格回收憑證發放管理制度,中標回收企業要將回收憑證發放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回收憑證管理責任可追查。
(八)拆解處理企業要在5月底前建立廢舊家電進、出、拆解全程的實時視頻監控系統,並接入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視頻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
(九)中標企業資質發生變更的,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報商務部備案。
二、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強對家電以舊換新中標銷售企業、回收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規範企業操作行為,嚴禁中標銷售企業和駐店廠商人員向消費者兜售舊家電,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倒賣、虛開回收憑證,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倒賣舊家電,嚴禁中標回收企業將舊家電回流市場,嚴禁企業將享受以舊換新政策所購新家電轉手銷售牟利。要把好補貼審核關,審核過程中要進行抽查和電話回訪核實,要按憑證號碼對回收憑證、銷售憑證、拆解憑證進行對照審查,建立關聯審核機制,每月對舊家電、回收憑證和企業網點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於10%。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置,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商務部。
(二)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要落實對拆解處理企業的監管責任,嚴禁拆解處理企業倒賣舊家電、將舊家電回流市場,要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強對拆解處理企業廢舊家電拆解處理數量的審核,嚴格監控關鍵拆解産物(包括陰極射線管、印刷電路板、冰箱保溫層材料等)的去向,防止環境污染。對拆解處理數量的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取消補貼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地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要求,加大對財政補貼資金的監管力度,保障財政資金安全,要根據企業申報材料及當地商務、環境保護部門初審意見,積極穩妥地做好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審核工作。企業申報材料及信息不全的,不予補貼。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財政部。
(四)自4月15日起,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環境保護等部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家電以舊換新專項檢查行動,檢查重點:中標銷售企業銷售新家電是否真實,回收舊家電是否全部交售拆解企業,廢舊家電是否按要求全部拆解,拆解量與回收量是否吻合,中標銷售企業、回收企業人員是否參與倒賣廢舊家電、回收憑證等。專項檢查報告于5月25日前報商務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
(五)對企業違規行為要及時處罰,根據情節輕重採取限期整改、沒收企業履約保證金、暫停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業務、追回財政補貼資金等措施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於企業盜用客戶信息、虛開發票和回收憑證、錄入虛假信息騙取補貼、將享受以舊換新政策所購新家電轉手倒賣、將舊家電回流市場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其參與家電以舊換新企業資格,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
(六)對出現騙補等嚴重違規行為所在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況扣減家電以舊換新中央財政負擔比例和核減中央對地方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經費補助。對工作失職和存在違規違紀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相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各地要按照《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修訂稿)》明確的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切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家電以舊換新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順利實施。
商務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