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寧夏將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等4項收費,合併打包為一般診療費,不再單設藥事服務費,就醫發生的一般診療費個人只需負擔1元,其餘均由醫保基金支付。”這是記者昨天從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目前寧夏已制定了《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補償的對象主要針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實行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寧夏基層版)並是零差率銷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寧夏設立一般診療費是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一種資金補償渠道,此舉既增加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入,又不增加群眾負擔,同時還有利於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調整服務行為,通過提高服務數量和質量來獲得補償,逐步改變過度醫療、濫用藥品的狀況。
據悉,全區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診療費的收費標準暫定為每次8元,其中參加各類醫療保險的人員由醫保基金支付7元,個人負擔1元,未參加各類醫療保險的人員全部由個人負擔。
全區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為每次4-5元,對於可以開展輸液服務的,收費標準為5元,對於不能開展輸液服務的,收費標準為4元;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一般診療費收取標準按照規模大小設為4-5元。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一般診療費採取轄區負責制,在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範圍內的,參保人員個人負擔1元,剩餘部分由醫保基金補償,轄區外的參保群眾以及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全部由個人負擔。(記者 吳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