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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部署加強五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25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部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五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進一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維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把穩定物價作為當前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來抓,採取了一系列積極有力的措施穩定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明確責任,週密部署,加強與工商、商務、公安、宣傳等部門的配合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通知提出,“五一”節日前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對商貿流通領域價格行為和商品房明碼標價落實情況的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肅查處百貨商場、購物中心等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的價格欺詐行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各項要求,嚴肅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及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的價格欺詐等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測,密切關注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奶、食鹽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動態,一旦發現市場價格出現明顯異常波動,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通過組織調運、投放儲備等政策措施,確保市場供應充足和價格穩定。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協調,努力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價格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惡意炒作、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法行為,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密切關注媒體反映,對於提前高調發佈漲價消息,涉嫌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涉嫌相互串通、採取默契一致方式協同漲價的行為,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法處理。對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的典型案件,除給予經濟處罰之外,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要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暢通,認真受理群眾舉報,耐心解答群眾諮詢。要把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同“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主動提供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服務,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在發展生産、保障供應、加強監管、安定生活方面採取的各項措施。要主動約請相關行業協會和重點企業通報情況、宣講政策,引導協會和企業加強價格自律。要繼續健全價格輿情監測機制,及時澄清虛假報道和不實信息,穩定社會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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