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務院安委會部署的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4月28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出《關於配合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認真把握專項行動總體要求,全力配合開展專項行動。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職能分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積極配合安全監管等部門,強化執法措施,以煤礦、非煤礦山為重點範圍,以具有共性的嚴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和具有行業(領域)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為重點內容,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採和整合礦山非法違法生産建設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制約礦山安全生産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範重特大礦山生産安全事故發生,促進礦山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是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礦産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以煤礦、非煤礦山為重點,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切實加強礦産資源開發管理。要嚴肅查處無證勘查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要加快整合後續工作進度。加強對參與整合礦山的監督檢查,嚴防參與整合礦山企業突擊生産,嚴防整合主體礦山未取得全部證照前組織生産。對借整合名義實施開發建設或非法生産的礦山企業,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聯合執法予以嚴厲打擊。
三是集中力量,開展勘查、採礦許可證清理。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礦業權逐一排查,對已過期或已辦理採礦登記的探礦權,要及時按規定登出勘查許可證;對礦山已關閉或已過期的採礦權,及時按規定登出採礦許可證,對數據項不全的,予以補齊,確保登記系統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6月2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過期礦業權清理情況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