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地質災害災情
4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05起,其中滑坡43起、崩塌30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26起、地裂縫1起;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5起,8人死亡、2人失蹤、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47.8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數量、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減少(表1)。主要原因是今年4月降水較常年同期偏少,而去年同期降水偏多。
4月全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2起,避免人員傷亡17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55萬元。
表1 2011年4月與去年同期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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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數量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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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蹤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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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經濟損失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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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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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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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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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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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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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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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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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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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去年同期增減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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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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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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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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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去年同期增減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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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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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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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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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地質災害分佈在17個省(區、市)。按發生數量依次是湖北、湖南和廣西等(表2);按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雲南等(表3);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次是湖南、甘肅和湖北等(表4)。
表2 2011年4月各省地質災害發生數量統計表
單位:起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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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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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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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西藏
|
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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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7
|
13
|
11
|
7
|
6
|
6
|
省份
|
甘肅
|
廣東
|
江西
|
重慶
|
河北
|
遼寧
|
河南
|
數量
|
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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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2
|
2
|
省份
|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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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雲南
|
其他省份為0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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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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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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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11年4月地質災害造成死亡失蹤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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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四川
|
雲南
|
廣西
|
其他省份為0報告
|
數量
|
3
|
3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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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11年4月地質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表
單位:萬元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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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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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湖北
|
四川
|
江西
|
新疆
|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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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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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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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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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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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37
|
35
|
省份
|
廣西
|
河南
|
浙江
|
安徽
|
西藏
|
遼寧
|
重慶
|
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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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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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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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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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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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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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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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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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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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為0報告
|
數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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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月地質災害特點
(一)多年同期相比災情較輕。
與2001年以來多年同期相比,今年4月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排第六位,低於2006年(254起)、2007年(222起)、2008年(200起)、2009年(267起)和2010年(499起);因災造成死亡失蹤人數為歷年最少;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排倒數第二位,高於2003年(441.5萬元)。
(二)中南、西南局部地區災情相對較重。
中南地區的湖南、廣西和西南地區的四川、雲南四省(區)共發生地質災害42起,佔總數的40%;因災共造成10人死亡(失蹤),佔總數的100%;因災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85萬元,佔總數的83%。
(三)災害類型以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為主,災害級別以小型為主。
4月份,全國共發生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99起,佔總數的94%。災害級別以小型為主,共100起,佔總數的95%。
(四)以自然因素引發為主。
全國105起地質災害中,自然因素引發的有84起,佔總數的80%;人為因素引發的有21起,佔總數的20%。自然因素主要為降雨、重力作用和融雪等;人為因素主要為採礦和切坡等。
三、5月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5月份將進入汛期。根據地質災害多年發生規律,5月份將逐漸進入地質災害的高發期。總體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較4月偏重。多數災害將可能發生在我國的西南、中南和華東局部山區。尤其是雲南中北部,降水可能較常年同期偏多2-5成,地質災害可能比往年同期加重。西北地區需注意防範冰雪凍融作用引發的地質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