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辦、公安部
分別通報北京市大興區“4.25”火災事故
要求深刻吸取教訓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公安部分別就北京市大興區“4•25”火災事故發出通報,要求認真吸取教訓,堅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落實基層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
4月25日淩晨1時10分許,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南小街一棟四層樓房發生火災,死亡18人、受傷24人(其中重傷13人),30余人被安全疏散救出,過火面積約120余平方米。據初步調查,造成該起火災的直接原因:停放在服裝加工房內的電動三輪車充電時發生電線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引發火災。
該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突出,二是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務院安委辦要求:一是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是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狠抓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地區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一旦發現非法違法行為,要堅決按照“四個一律”嚴厲查處,徹底剷除“三合一”及“多合一”場所,確保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間和預案“五落實”,提高防控火災事故的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培訓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消防安全素質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嚴格事故調查,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
公安部強調,全國消防部隊要始終堅持以防控重特大火災為目標,認真分析研究本地消防安全形勢,查找薄弱環節,確保火災形勢穩定。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推動社會單位落實責任,鼓勵公民積極參與,形成齊抓共管局面。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加強火災源頭管控,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堅決查處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推動派出所落實小場所、小單位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要開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教育,廣泛宣傳火災預防、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自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