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啟動全國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
本站訊 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於開展全國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
本次規劃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首次全面系統開展的水土保持綜合性規劃,是今後一個時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發展藍圖和重要依據。主要任務包括:根據區域自然條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特點、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制定水土保持區劃方案;統籌兼顧整體與局部、開發與保護、近期與遠期的關係,充分利用已有的相關規劃成果,結合區劃方案擬定總體防治目標及分區防治方略;確定分區水土保持工作與生産發展方向,完成區域佈局與規劃,提出各區水土保持目標和任務;開展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的復核與劃定工作;分析不同區域水土資源優化配置及防治模式,提出重點項目規劃和佈局;完成水土保持監測規劃、非工程措施實施規劃和水土保持科技支撐能力建設規劃;提出近期重點建設項目安排和規劃實施保障措施;開展重點專題研究。
《通知》要求,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報告要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省級水土保持規劃報告要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土保持規劃完成後,按照《水土保持法》規定報批。《全國水土保持規劃》由水利部負責組織編制,各流域機構負責本流域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完成轄區內有關全國水土保持規劃的任務。省級水土保持規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組織編制。省級以下的市(地、州、盟)及縣(市、區、旗)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為水土保持規劃技術總負責單位。
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涉及範圍廣、行業多、任務重、技術難度大。為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圓滿完成,《通知》明確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參照全國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組織方式,抓緊建立和完善相應機構,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要強化協調溝通工作,積極做好與相關行業和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廣泛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規劃編制工作經費實行分級負責籌措。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彙報,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抓緊落實規劃編制工作所需經費,保障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進行;要注重信息宣傳,利用多種信息平臺,發揮媒體宣傳作用,為規劃編制工作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通知》最後要求,各有關單位一定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水土保持規劃編制工作順利完成,為水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提供可靠的基礎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