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辦大集體是一個歷史印記明顯的特殊企業群體。20世紀七八十年代,為安置回城知識青年和國有企業職工子女就業,一些國有企業批准並資助興辦了一批勞動服務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記註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即廠辦大集體企業,並被譽為“中國就業蓄水池”。由於缺少改革的政策支撐,一直未能啟動廠辦大集體改革。
國家在東北地區試點五年的基礎上,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要用3-5年時間,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分離,成為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改革的主要方式是重組改制和破産關閉。對能夠重組改制的廠辦集體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多種方式重組改制為産權清晰、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對不具備重組改制條件或虧損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廠辦集體企業,實施關閉或依法破産。
據初步統計,目前,重慶市市屬及中央在渝國有企業廠辦大集體144戶,涉及在冊職工2.38萬人、退休人員1.8萬人。其中,市屬95戶,在冊職工近1萬人、退休人員0.8萬人,主要涉及重鋼集團、市能投集團和市機電集團等所屬企業廠辦大集體;中央在渝49戶,在冊職工1.4萬人、退休人員近1萬人,主要涉及兵裝集團、中船重工集團、中鋁集團、國家電網公司和中石化等在渝所屬企業廠辦大集體。截至去年底,市屬及中央在渝廠辦大集體企業欠繳職工養老保險費近3億元、失業保險費近0.3億元,許多廠辦大集體機制不活、管理不善、産權不清、市場競爭力弱已處於停産或半停産狀態,且企業冗員多、職工長期失業、收入偏低等問題突出。因此,廠辦大集體已成制約重慶市國企改革與穩定的重要因素。
為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加快啟動全市市屬及中央在渝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步伐,近日在重慶霧都太陽城賓館,市經信委和市國資委共同召集市機電控股集團等市屬企業和西南兵工局等中央在渝企業部門負責人開會座談,根據重慶市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討論推進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建議意見。
座談會上,參會者認為廠辦大集體改革存在諸多難題,目前主要表現在産權關係不清晰難以界定、企業停産多年職工生活困難且對企業改革的期望較高、改革成本費用較大而中央財政補助有限等問題。同時,認為要抓住國務院出臺《指導意見》的有利時機,全面推進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下一步,重慶市在研究制定《實施意見》時,既要結合全市廠辦大集體實際情況和近幾年重慶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成功經驗,又要進一步深入調研,摸清底細,了解實際情況,使重慶市制定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實施辦法更具體、更明確,要具有可操作性,平穩有序推進重慶市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