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日益增長,貨車超載超限、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影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特別是近段時期,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明顯上升勢頭。為深入推進高速公路安全整治工作,海南省交警總隊決定自5月20日起在全省範圍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期間,對在高速公路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處罰標準上限頂格處罰。
據介紹,此次集中整治的重點是:貨車超載超限,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超車,違法停車、隨意變更車道、載貨汽車不按規定粘貼放光標誌及安裝防護裝置等。
海南省交警總隊要求高速公路沿線各交警部門對高速公路實施24小時不間斷巡邏管控,充分利用照相、攝像的方式,查處不按規定行駛、違停等交通違法行為。對車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時速長時間佔道行駛、隨意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要通過巡邏警車揚聲器喊話提醒駕駛人糾正。對疲勞駕駛的,尤其是大客車、危險品運輸車駕駛人,要採取警車引導等方式,將車輛引導至相關服務區強制休息點,責令強制休息。對違法停車的,要進行拍照取證後,責令駕駛人立即將車駛離。對因故障不能夠及時移開或清障的,必須按規定豎立警示標誌牌和擺設交通安全防護設施後再行處罰。
海南省交警總隊明確要求,對查處的客車超員、超速、停車上下人、行人上高速公路等違法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的上限從嚴處罰,對客車超員、違法上下客的,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建議依法吊銷違法車輛的營運證;記滿12分的營運客車,一律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對上高速公路的行人一律處罰,並進行批評教育,有單位的,視情況通告其所在單位;對不服從檢查強行闖卡,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可移交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拘留,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追究其刑事責任。各地交警部門還將通過新聞媒體曝光部分交通違法行為。
海南省交警總隊還要求,巡邏民警發現施工路段防護設施或警示標誌不符合規範、不全的,要及時糾正並下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