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場宏觀調控,緩解成品油價格上漲對部分困難群眾和林業、漁業等公益性行業的影響,青海省財政近日撥付2011年度第二批對林業、漁業、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及出租車五大行業的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1.7億元,至此青海省財政已撥付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2.78億元。
這次補貼的具體標準是:對漁業行業的機動漁船每艘補助4359元;對國有林場平均每萬畝管護面積補助320元;對城市公交行業的公交車輛每標臺補助26094元(7米為1標臺);對農村客運行業的客運車輛,每個座位補助520元;對島際水路客運行業的客運船舶,按照實際耗油量進行補貼;出租車每輛補助5994元。同時,為鼓勵“油改氣”工作的進行,城市公交和出租車行業的燃氣車,均享受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記者 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