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海域使用論證管理,提高論證工作的質量與效率,6月2日,國家海洋局下發了《關於開展2011年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啟動2011年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年度檢查工作。
據悉,2011年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年度檢查的範圍為已取得海域使用論證甲級、乙級、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檢查重點是2011年海域使用論證報告編制情況、各單位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等級條件。
被檢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自查情況表、2010年海域使用論證工作報告、2010年度提交評審的海域使用論證項目合同復件及專家評審意見、儀器設備檢定證書、有關資質等級變動證明材料。檢查程序分為4個步驟:一是資質單位自查,提交自查情況表和年度工作報告;二是徵求資質單位所在地省級海洋主管部門意見;三是抽查部分2010年提交評審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實地核查;四是發佈年度檢查情況通報,並責成存在問題的資質單位進行整改。(中國海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