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融資擔保業務部有關負責人向媒體介紹了融資性擔保業務發展及監管情況。
2010年,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監管部門)堅持規範與發展並重的指導思想,加快推進制度建設,開展全行業規範整頓工作,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與監管取得積極進展。
——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初步建立行業規範發展和審慎監管制度框架。聯席會議成立後,先後制定出臺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8個配套制度,包括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公司治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經營許可證管理、重大風險事件報告、行業統計等內容,涵蓋了融資性擔保業經營規則、監管規範和對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初步構建了促進行業規範發展的基本制度框架,為促進融資性擔保機構提高內控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管奠定了制度基礎。
——監管體制初步確立,行業監管逐漸步入規範軌道。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時明確監管部門及工作職責,並陸續出臺《辦法》實施細則。目前各地逐步建立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準入、日常監管和退出機制,行業監管逐漸步入規範軌道。聯席會議還對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推動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行業規範發展。
——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管理逐漸規範,風險管控能力有所加強。《辦法》印發後,聯席會議立即實施全行業規範整頓工作,各地政府對所轄區域內的融資類擔保機構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風險排查、資格審查和重新核準登記。規範整頓工作今年3月底基本完成,符合條件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領取了《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在規範整頓中,願意繼續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對照《辦法》的相關規定,自查自糾,著力規範自身經營行為,逐步樹立審慎經營意識,加強了合規性建設,風險管控能力有所增強。
去年以來,融資性擔保機構實力增強,業務發展較快。截至2010年底,全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共計6030家,其中,國有控股1427家,民營及外資控股4603家,分別佔比23.7%和76.3%;在縣(市)登記的有3284家,佔比54.5%。註冊資本1億元(含)以上的佔融資性擔保機構總數的40.4%,註冊資本10億元(含)以上的29家。全行業資産總額5923億元,凈資産4798億元。在保餘額總計11503億元,較上年增長64.6%。擔保代償率0.7%,損失率0.04%,撥備率(擔保準備金餘額/擔保餘額)為3.1%,撥備覆蓋率(擔保準備金餘額/擔保代償餘額)為507.3%。
銀擔合作有所改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的業務量增長幅度較大。截至2010年底,與融資性擔保機構有業務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含分支機構)共計10321家,較上年增長27.1%;融資性擔保貸款餘額8931億元(不含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貸款),較上年增長60.9%;融資性擔保貸款戶數16.6萬戶,較上年增長48.9%。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貸款餘額6894億元,較上年增長69.9%,佔融資性擔保貸款總額的77.2%;為14.2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性擔保,戶數較上年增長58.3%,佔所有融資性擔保貸款戶數的85.5%,融資性擔保機構有效發揮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作用。
儘管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與監管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由於監管體制剛剛建立,長期以來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和深層次矛盾短期內難以根本解決,行業發展與監管仍然存在較多問題和壓力,主要是行業整體資信水平較低,商業可持續性比較弱、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作用尚有較大發展空間、地方監管執行力亟需加強、部分機構單體風險需要關注、外部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等方面。
下一步,聯席會議將抓緊研究制定融資性擔保機構自有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再擔保機構管理辦法、跨省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等制度。與有關部門協商,爭取出臺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的扶持政策。研究建立地方監管部門履職評價制度,督促地方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執行力建設,抓好相關制度的貫徹落實,重點督促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建設。推動各地建立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信息系統,加強透明度建設,儘快建立健全融資性擔保行業自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