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進一步完善社會化、網絡化的生産力促進中心體系,推動生産力促進中心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範化方向發展,加強國家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管理,科技部近日修訂和發佈了《國家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認定和管理辦法》,以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強領導,做好落實工作。
《國家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認定和管理辦法》對國家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與管理、支撐條件等方面進行了詳盡的闡述,指出生産力促進中心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密切産學研用結合、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創新服務機構。生産力促進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發揮科技服務業核心載體的作用,集聚和運用創新要素,開展研發設計、知識産權、技術交易、諮詢診斷、科技創新創業、科技金融、“三農”服務等專業化服務,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提高全社會創新效率,促進知識成果傳播、轉化、應用,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
該管理辦法的出臺將對各省科技部門加強對省級示範生産力促進中心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