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24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把豬肉市場監管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嚴厲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增強威懾力。
自治區要求各地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對各類經營豬肉的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清理檢查,檢查市場中豬肉經營者資格是否合法有效,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對超範圍經營的,認真進行查處;問題嚴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要認真貫徹落實《農産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市場巡查、投訴舉報、媒體反映等多種途徑發現案件線索,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查處豬肉經營戶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豬肉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