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關於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
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
安監總管二〔201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
2011年4月至6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於集中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總管二〔2011〕3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集中開展了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成立了三部門聯合組成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形成了各負其責、共同協商的協作機制。專項行動期間,各地累計投入人力350萬人次,深入運輸企業18.1萬家,排查客貨運車輛417.7萬輛,約談運輸企業和場站業主2.3萬人次,督促整改客貨運車輛隱患52.2萬處、客貨運駕駛人駕駛證隱患40萬人次,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455.3萬起。專項行動期間,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2%和9.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減少5起、下降83.3%,專項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但是,通過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各地隱患整治效果與專項行動的總體目標還有一定差距;二是個別地區還沒有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道路客運安全工作尚未形成合力;三是縣鄉客運安全工作仍存在薄弱環節。在專項行動期間,客貨運車輛導致的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6月4日廣東省惠州市發生了一起貨車與客車相撞事故,死亡11人。為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切實解決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決定自7月至9月,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總結,迅速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張德江副總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調研安全生産工作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牢固樹立“安全生産工作始終堅持從零開始”的理念,認真總結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取得的成效,認真梳理、分析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集中解決問題、突出整治重點、鞏固專項行動成效的工作意見和措施,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迅速進行再動員、再部署。要繼續鞏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溝通協調機制。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積極配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整治措施,強化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和運輸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全力遏制和減少營運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以縣級客運企業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客運隱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要繼續按照《通知》要求,認真落實客運隱患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客運隱患,嚴厲整治客運市場秩序和客運車輛通行秩序,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特別要對縣級客運企業安全隱患開展一次集中整治,對縣級客運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員、從業駕駛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對縣級客運企業的營運車輛及駕駛人情況逐一進行登記審核,對車輛及駕駛人交通違法和記分、交通事故情況逐一進行清理,對縣級客運企業安裝和有效使用動態監控系統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檢查。客運企業要認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填寫隱患排查整治臺賬,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時限、責任人、資金和預案“五到位”。
三、進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力度
各地要將專項行動與開展文明交通示範公路創建活動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要充分依託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和市際、縣際主要道路交警臨時執勤崗位,嚴格落實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逢車必查的要求。要以通行秩序為重點,加強道路巡邏管控,加強區域警務協作,嚴查超速、疲勞駕駛以及違法超車、客車超員、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要按照交通標誌標線清晰、規範、連續,彎道、坡道、橋梁、隧道路段設置警示提示標誌或者減速設施的要求,加大對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管理和防護設施。通過開展三個月的專項行動,力爭實現高速公路尾隨相撞和車輛衝過中央隔離護欄導致的正面相撞,以及國省道路段正面相撞、路口側面相撞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四、開展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
道路客運企業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要求,以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為重要目標,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目前,交通運輸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的相關規範。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客運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指導客運企業在組織人員、安全投入、規章制度、教育培訓、車輛設施、現場管理、文明駕駛、動態監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事故報告以及績效評定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規範化管理,推進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要督促客運企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將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納入企業生産經營全過程,促進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動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五、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
各地要督促運輸企業按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1〕80號)要求,加快衛星定位裝置的安裝進度,對所有旅遊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並接入全國聯網聯控系統,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安裝範圍擴大至所有客運車輛;落實企業監控主體責任,制訂完善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管理規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狀態,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充分利用動態監控平臺,建立健全對違法駕駛人的處罰制度,加大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要調離駕駛崗位或辭退。要完善平臺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企業平臺使用和制度落實情況。各地要對衛星定位系統安裝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排查,了解其使用範圍、數量、工作制度、監控人員隊伍以及在事故預防上的實際效果。
道路運輸企業的監控平臺以及各級交通運輸部門的監管平臺都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從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安裝的車載終端必須接入符合技術要求的系統平臺,如不符合,應在2011年底前完成改造。
六、全面排查整治貨運隱患
各地要在加強客運隱患整治、鞏固專項行動成果的同時,將預防貨運車輛導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當前,要對轄區內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及其駕駛人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逐車逐人建立管理檔案。交通運輸部門要對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及其駕駛人從業資格進行調查摸底,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貨運企業要限期整改;對不符合從業資格的駕駛人,不得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公安部門要重點對貨運車輛參加定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情況開展清理排查,並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貨運車輛外廓尺寸、車身反光標識、側後部防護裝置等項目,從生産、登記、使用等相關環節嚴格依法查驗把關。對新出廠的貨運車輛外廓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粘貼車身反光標識、未安裝側後部防護裝置的,一律不予登記並抄告相關部門;對逾期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貨運車輛,嚴禁上道路行駛;對交通違法未處理、違法記分滿12分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所屬企業,督促其接受處理。至2011年9月底,貨運車輛安全檢驗率應達到95%以上。
七、深入開展“文明交通進企業”活動
從7月1日起,各地要以客運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文明交通進企業”活動。要進一步加強客運企業和場站的宣傳陣地建設,通過懸挂橫幅標語、設置宣傳展板和專欄、張貼宣傳挂圖、發放宣傳資料、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示。要以客貨運駕駛人、危險化學品運輸駕駛人為重點,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機短信發佈平臺,及時通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隱患,發佈提示、服務信息,增強駕駛人安全意識,力爭至2011年9月底對客運駕駛人短信宣傳覆蓋率達到100%,對貨運駕駛人的短信宣傳覆蓋率在東部地區達到90%、中部地區達到70%、西部達到50%以上。要在客運企業大力倡導和開展規範使用安全帶、選樹文明安全駕駛人活動,制定出臺相關獎懲措施,鼓勵、引導司乘人員規範使用安全帶,以省為單位,組織選樹一批百萬公里安全運營、無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的愛崗敬業、文明安全的模範營運駕駛人,並作為規範客貨運企業的長效措施,激勵和促進從業駕駛人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
八、集中開展督導檢查
各地要派出工作組,以縣鄉為檢查重點,深入事故預防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路段,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專項行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場督促整改解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具備安全運營條件、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客運企業,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達標的,堅決吊銷相應經營資質。在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各地要以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為切入點和重點,形成相關部門齊心協力、聯合行動、及時溝通的工作合力,建立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信息交換機制,研究提出道路客運安全長效對策和措施,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確保道路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專項行動期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派出工作組,對各地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於工作不落實、隱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將在全國範圍內予以通報。
專項行動期間,請各地于每月底上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電子版,並於9月20日前書面上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聯絡人及電話:
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司柴曉軍,010-6529375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王強,010-66261793。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侯景雷,010-64464002。
電子郵箱:zhuanxiangxingd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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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