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督導團日前發佈《國家教育督導報告:關注中等職業教育》。此次《報告》的發佈旨在強化各級政府依法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責任,落實教育規劃綱要要求,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發佈《報告》與部分省份分管負責同志約談,共商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思路。
《報告》為了公正、客觀、準確地反映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依據2005年至2009年全國中等職業教育統計數據以及2009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企業、中等職業學校師生以及家長的32萬份抽樣問卷調查和8省份實地調研,從戰略地位與政策落實、事業發展與社會貢獻、資源配置與經費保障、人才培養與改革創新4個方面,對全國各地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狀況進行了總體評價,既充分肯定了成績,也客觀指出了存在的問題,並就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提出了建議。
《報告》顯示,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各項要求,先後出臺了適合當地實際的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政策文件,把中等職業教育擺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度與機制建設取得新進展;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迅速,基本實現了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規模大體相當,明顯增強了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人才培養規模與服務社會能力取得新突破;強化資源配置和經費保障,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生均經費水平明顯提高,基礎能力與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新成效;注重改革創新,通過訂單式培養、校企資源共享、合作開發專業課程、共建實訓基地、共同舉辦職業技能大賽等形式,加強了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的溝通與合作,以頂崗實習為關鍵環節的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取得明顯成效,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模式實現新探索。
《報告》也反映出中等職業教育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政策法規落實尚不到位;專業建設的適應性仍不強;面向農村的中等職業教育尚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需要;辦學條件跟不上規模發展需要,學校辦學條件達標率普遍較低,提高專業課教師的實踐指導能力仍面臨困難;行業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置和課程建設仍不充分,校企雙方的責權利缺乏制度保障,校企合作辦學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
《報告》建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中等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增強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健全中等職業教育投入體制,增強基礎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社會支持的辦學機制,加快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發展。各地要針對《報告》中所反映的問題,結合當地實際,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質量,保障中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地發展。
採取約談的方式是國家教育督導團貫徹教育規劃綱要精神、健全督導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教育監督問責機制的創新舉措,也是科學有效開展教育督導工作,提高教育督導的權威性和實效性,保障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有效嘗試。這是國家教育督導團首次在《報告》發佈之前,採取約談的方式,要求部分存在問題的省份到教育部,與分管副部長面對面交流如何做好整改工作。約談會上,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貫徹落實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有關政策、履行政府辦學責任等方面內容,要求各省份做到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切實落實中等職業教育的戰略地位;抓住關鍵,創新機制,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突出重點,加大力度,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做好整改工作;加強督導,科學評價,為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保駕護航。
有關省份負責同志在約談中,對約談的形式給予了充分肯定,紛紛表示歡迎國家教育督導團對地方教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支持,認為《報告》反映的問題客觀、準確、詳細,約談的問題抓得準、針對性強。這種方式改變了以往教育督導檢查的模式,對於提升教育督導能力,加大教育問責力度,保障中等職業教育乃至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將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也將促進各地按照管、辦、評分離的原則,完善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形成教育督導評估的長效機制。
據了解,發佈《國家教育督導報告》是國家教育督導團在新時期按照《教育法》和教育規劃綱要要求,加強教育督導工作,完善教育督導工作機制的一項重要創新。國家教育督導團于2006年、2008年發佈了兩次《國家教育督導報告》,主題分別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關注義務教育教師”,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推進了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和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