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建設是甘肅省的大事。最關鍵處,在於企業。為了加快企業入駐新區的步伐,省政府日前出臺《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央和省屬在蘭州市區工業企業向蘭州新區拓展的意見》,為企業創造搬遷條件,給予搬遷企業在土地使用、項目資金、金融服務等方面9大優惠政策。
省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政策條文不多,但條條都有含金量,只要把政策用活用實,既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又能助推蘭州新區加快發展。”
《意見》指出,省財政將預借5億元,2011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貼息資金1億元,專項用於支持蘭州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加快推進蘭州至中川鐵路專用線建設,並爭取將蘭州新區外圍高速公路網建設納入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
甘肅將實行土地配置優惠政策。搬遷企業建設用地享受蘭州新區招商引資企業用地政策。蘭州新區負責做好工業用地基礎工作,確保“七通一平”,實行凈地出讓。搬遷企業用地不分攤界外公建和綠化面積。
同時,甘肅還支持原址土地開發。企業搬走後,只要按規定繳納土地用途變更費用,就可以自主開發原址土地。不願意自主開發的,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進行出讓。土地出讓金,將按照規定由競得人繳納到蘭州市財政局,再上繳省級國庫。按照“即繳即返”的原則,土地出讓收入的85%,將以最快速度返至搬遷企業。
針對企業普遍關心的資金問題,甘肅將充分發揮國有資産投資集團公司的政府融資平臺作用,融資重點將向搬遷企業入駐蘭州新區的項目傾斜。甘肅還將以幫助搬遷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提供貸款等多種形式,支持搬遷企業籌集項目資金建設資金。
對於搬遷企業,《意見》中的幾個“優先”更表明省政府大力支持的決心。搬遷企業享受省政府支持工業跨越發展“六大行動計劃”和循環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省政府有關部門在安排專項資金時,優先給予重點支持,並積極幫助企業申報國家專項資金。在安排排污費項目補助資金時,將優先支持搬遷企業的循環經濟類項目。同時,還將優先保障搬遷企業所需煤、電、油、氣、運等生産要素供應。企業搬遷期間,搬遷項目專用車免交蘭州老城區至蘭州新區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軟環境對於企業發展來説尤為重要。為縮短審批時限,《意見》賦予蘭州新區省級項目審批的權限,除國家要求省級以上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外,其他核準類項目均由蘭州新區管委會核準。同時,《意見》還要求對企業新上項目,要精簡審批程序,實行項目聯審、一站式辦公,部門承諾和跟蹤服務,努力營造有利於蘭州新區發展的良好環境。
此外,蘭州新區承諾,搬遷企業可以享受基於土地出讓金的財政扶持政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享受研發能力建設和人才的優惠政策和吸納就業的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不僅將有效減輕企業搬遷負擔,還將是企業淘汰落後産能、轉型升級換代的一個契機,成為企業發展的強大助力器。(記者吳夢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