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發佈公告,進一步加強國內沿海化學品、液化氣運輸市場宏觀調控,繼續暫停批准新增經營者,新的投資者應以收購現有經營者的方式進入市場。
這一調控措施是從2010年5月開始實施的。一年多來,調控措施的實施有效控制了經營主體數量的增加,防止了運力盲目過快增長,優化了運力運量供求關係,在促進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加快運力結構調整和實現集約化經營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根據目前國內沿海化學品、液化氣運輸市場狀況,交通運輸部決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申請新增運力經營者在行業內的領先地位等主要資質條件、岸基管理人員和高級船員的配備、船舶的技術水平、營運效率和安全記錄、貨源和資金落實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符合條件的准予新增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