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積極推進農村小型水利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已有永福、柳江、馬山和德保4個試點縣圓滿完成試點工作並通過驗收。
據了解,廣西壯族自治區目前共有51萬多處小型水利工程,但長期以來特別是農村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後,大多數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産權不清、責任主體不明,沒有管理機構,沒有管理經費,沒有專人管理;工程老化失修嚴重,安全問題突出,效益衰減明顯。從2009年開始,自治區水利廳積極開展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先後選擇柳江、永福、馬山和德保等4個縣作為改革試點縣。
通過改革,4個縣已恢復、建立(健全)鄉鎮水利站,明確由鄉鎮水利站負責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護工作,並落實編制和管理人員。同時,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産權關係得到理順,小型水庫安全責任主體進一步明確,小型水庫管護人員和維修養護經費全部得到落實。目前,4個縣的小型水利工程已逐步走上良性運行軌道,面貌煥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