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從北京市環保局新聞通報會上獲悉,為積極促進本市老舊機動車的淘汰更新,實現“十二五”期間淘汰40萬輛老舊機動車的目標,滿足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對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需要,近日市政府正式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本市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京政發[2011]42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將從8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北京繼2009年、2010年採取限行與經濟政策鼓勵相結合的方法淘汰更新黃標車獲得突破性進展後,對淘汰更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實施的又一項創新舉措。新聞通報會後,北汽集團、長安集團、比亞迪汽車、華晨汽車、東風標致、吉利汽車、一汽豐田、重慶力帆等10余家國內知名機動車廠商作為第一批汽車生産企業與第三方交易平臺“北京環境交易所”簽署了進入交易平臺的協議。
《方案》提出的以政府經濟鼓勵和市場機制相結合推動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的政策,實現了改善環境、惠民利民、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等多贏效果。《方案》重點鼓勵重型柴油車和國Ⅰ、國Ⅱ的私人小客車淘汰更新。報廢更新老舊機動車,根據老舊機動車的排污量、殘值、車型、污染損失成本、政策銜接、車主意願等六方面因素,每輛可得到2500元至14500元不等(平均4000元/車)的政府補助,此外還可獲得與政府補助基本相當的機動車企業獎勵。政府補助及企業獎勵,將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北京環境交易所”進行。《方案》規定,補助淘汰更新的老舊機動車是指使用年限超過6年,但未達到現行國Ⅳ排放標準的載客和載貨機動車。因本市在2009年至2010年實行了鼓勵“黃標車”淘汰的政策,所以“黃標車”不再列入補助範圍。在京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各級財政供養的車輛,以及摩托車和低速載貨機動車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補貼。
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是各國大都市面臨的共同問題,是制約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重要原因之一。通過補貼獎勵等經濟措施,鼓勵購買使用低排放機動車,引導加速淘汰老舊車輛,是國際普遍做法。本市曾于2009年至2010年採用經濟鼓勵政策淘汰15.6萬輛“黃標車”,為改善空氣質量、推動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但隨著本市産業結構、能源結構的不斷優化,機動車排放污染在大氣污染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目前,本市機動車保有量近500萬輛,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和氮氧化物的分擔率分別達到了86%、25%和56%。由於機動車數量多且還在不斷增長,分佈廣又不斷移動,因此治理難度相對較大。
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必須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時削減污染存量,這是當前本市控制機動車污染的“重頭戲”。本市已實施的購車搖號政策和擬於2012年繼續率先實施的國Ⅴ機動車排放標準,將有效減緩新增機動車的污染排放,但並不能完全抵消“十二五”末本市機動車總量突破600萬輛帶來的機動車排放增量。本市高排放老舊機動車佔機動車保有量的比例雖不高,但它們對污染的貢獻率卻很大。研究表明,使用8年以上的車輛僅佔全市機動車總量的26.6%,但其污染物排放量佔到全市機動車排放總量的60%。淘汰更新老舊機動車,將有效優化本市機動車排放結構,進而削減機動車排放污染存量,達到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的目的。
積極促進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是完成“十二五”國家下達的氮氧化物減排任務的需要。國家要求“十二五”期間,本市要減少12.3%(即2.2萬噸)的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按照本市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分擔率超過50%計算,相當於需通過控制機動車污染至少減排1.1萬噸氮氧化物。“十一五”期間本市已基本淘汰了高污染“黃標車”,其減排潛力十分有限,因此《方案》把鼓勵淘汰更新的主要對象放在重型柴油車和國Ⅰ、國Ⅱ的私人小客車上。根據科學核算,要完成國家“十二五”國家下達的氮氧化物減排任務,約需淘汰更新40萬輛上述老舊機動車。
《方案》規定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策有效期內,轉出和報廢的老舊機動車車主可享受政府補助,更新車輛可得到企業獎勵,其中轉出車輛需定期參加機動車檢驗並結果合格。車主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後,通過網上或辦理網點申請獲得企業獎勵憑證,更換新車時使用企業獎勵憑證衝抵車款的方式獲得企業獎勵,但所購新車車型必須是交易辦理平臺公示的車型,不包括摩托車及低速載貨機動車。企業獎勵的標準由各機動車生産企業按照平均標準不低於政府補助額度的原則自行確定,並根據客、貨車以及銷售價格劃分檔次。車主在新車註冊登記後,再回交易辦理平臺領取政府補助資金。如車主承諾只淘汰老舊機動車,但購置不在交易辦理平臺上公示的新車,交易辦理平臺審核後直接發放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