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查找失蹤被拐兒童,公安部在進一步深化打拐專項行動的同時,已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來歷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要求各地組織民警對本轄區實有人口中來歷不明的兒童進行一次全面摸排,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找、解救更多被拐兒童。
公安部要求,對其中疑似被拐賣兒童的,要採集生物檢材經刑事技術部門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查找其親生父母。要求各地從戶籍管理、學籍管理、收養登記、人口計生、衛生防疫、群眾舉報等信息入手,以13類兒童為重點對象開展摸排,確保一個不漏。
據介紹,這13類重點摸排對象為:1、未辦理戶籍登記的兒童;2、非親屬關係申報辦理戶口的兒童;3、與家庭成員戶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兒童;4、落戶時間與出生時間相差較長的兒童;5、街頭流浪、乞討、賣花、賣藝的兒童;6、被強迫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門福利、救助機構內的兒童;8、辦理收養登記的兒童;9、無出生記錄或涉嫌偽造、變造出生記錄的兒童;10、衛生部門有防疫登記但無戶籍登記的兒童;11、計生部門掌握的非親生兒童;12、教育部門有入學登記但無戶籍登記的兒童;13、群眾檢舉的來歷不明兒童。
另據介紹,截至8月1日17時,公安部直接指揮破獲的“2·21”、“6·8”兩起特大拐賣兒童犯罪案件,共抓獲拐賣犯罪嫌疑人409名,解救被拐兒童10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