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3%提高到3.2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6.06%提高到6.31%;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4月9日,發佈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1〕第3號,對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引入了重大異常交易披露制度、異常交易事前報備制度等,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行為。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1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公告〔2011〕第6號,就新發關鍵期限國債做市有關事宜提出具體要求,以進一步改善市場價格發現機制,有利於完善國債收益率曲線。
4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4月21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新西蘭儲備銀行在北京簽署金額為25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
4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中央銀行在北京簽署金額為7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
5月3日,發佈《2011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與蒙古國中央銀行在烏蘭巴托簽署金額為5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促進雙邊貿易發展和為金融體系提供短期流動性。
5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5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6月1日,發佈《2010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國家銀行在阿斯塔納簽署金額為7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便利兩國貿易和投資。
6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6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6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與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在俄羅斯簽訂新的雙邊本幣結算協定。協定簽訂後,中俄本幣結算從邊境貿易擴大到一般貿易,並擴大地域範圍。協定規定兩國經濟活動主體可自行決定用自由兌換貨幣、人民幣和盧布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結算與支付。協定將進一步加深中俄兩國的金融合作,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