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通知要求
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試點
國土資源部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堅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基礎上,開展網上交易試點。
《通知》指出,通過開展網上交易試點,研究探索網上交易的技術方法和工作規範,總結實踐經驗和教訓,為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奠定基礎,積累經驗,創造條件。同時,以點帶面,示範引領,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跟進,促進市、縣土地網上交易工作深入開展。
《通知》明確,部直接部署的試點範圍確定在已經推行網上交易的地區。其中,寧夏回族自治區作為省級網上交易試點,湖南省長沙市、遼寧省大連市和撫順市作為地市級試點,湖南省長沙縣和寧鄉縣作為縣級試點。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統一組織,積極支持土地管理工作基礎較好、信息化管理水平較高、有相對成熟的網上交易系統、網上交易有第三方監管、有較強的改革創新意識和工作積極性的市、縣,開展網上交易試點。市、縣開展網上交易試點前,必須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報經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後,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通知》要求,承擔試點任務的地區,應當建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和掛牌網上交易系統,應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競買人網上報名、競價,並實時確認成交結果。試點工作內容包括:開展拍賣和掛牌網上操作可行性研究;分析研究實現網上競買申請、報價、競價等環節信息化技術和方法,確定網上交易指標體系,研發網上交易系統軟體;制定網上交易規範;建立網絡運行安全和風險防範機制;研究建立網上交易監管機制,實現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下級網上交易的實時監控、監管。
試點期限為1年。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試點期限結束後一個月內,開展總結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