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農副産品流通環節收費行為,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日前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下發《關於清理整頓農副産品流通環節收費的通知》,決定自8月26日至9月底,清理整頓天津市農副産品流通環節收費。
據了解,此次清理整頓範圍包括,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向農貿市場、超市和農副産品批發市場收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通過清理整頓,將取消未經批准、無合法收費依據的自立收費項目和自定收費標準;整頓規範違反自願有償服務原則,利用行政權力設置前置條件的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一律取消;取消依託行政管理職能的搭車收費;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其他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市發改委(物價局)要求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堅持清理規範並舉,督查經營者落實公示制度,制止亂收費行為,切實降低農副産品流通成本。